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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广播电视大学领导信箱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4-06-20    浏览次数: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领导信箱管理办法

2014年06月20日


  为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及时听取全校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全校师生员工的愿望和诉求,学校决定在校园网上开设“领导信箱”(E-mail:ldxx@jlrtvu.jl.cn)。为加强管理,充分发挥领导信箱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1.领导信箱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管理。每天由专人负责信箱来信的查收,填写《吉林广播电视大学领导信箱来信承办单》。

  2.领导信箱收信反映的内容为党群工作方面的,报党委书记审批;收信反映的内容为行政业务工作方面的,报校长审批。

  3.党政办公室将学校领导作出的批示及收信转送相关部门处理,相关部门在一周内将处理意见或结果反馈给党政办公室;需要几个部门协调解决的,最长不超过两周时间;不能解决的,需要作出解释。

  4.党政办公室负责向来信人及时复信,将处理意见和结果反馈给来信人。

  5.对于来信内容有造谣诋毁、侮辱人格、谩骂攻击、不健康及法律禁止的信件,学校不回复,同时保留追究来信人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6.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