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广播电视大学拟对聘请法律顾问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吉林广播电视大学。为进一步提高我校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能力与水平,维护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学校落实和推进依法治校中的重要作用,经学校研究,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面向社会聘请法律顾问,项目已具备校内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广播电视大学聘请法律顾问项目
2.2招标编号:2018011
2.3招标内容:
(一)服务范围:
(1)为招标人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提供意见和咨询,必要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2)应招标人要求审阅其对外合同或有关的文件;
(3)就招标人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从法律上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或提供法律意见;
(4)为招标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应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信息;
(5)草拟、修改、审查招标人内部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规范性文件、章程、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6)为招标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应需要对招标人员工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制宣传教育;
(7)对招标人内部的法律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
(8)应招标人要求,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
(9)应招标人要求,代理法律诉讼或其他法律活动;
(10)根据招标人随时指示处理其他事务。中标方提供上述法律服务时,除合同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再另行收费。
(二)服务要求:
(1)招标人应指派业务能力强的资深律师担任招标人之顾问律师,顾问律师执业年限不少于五年;
(2)对招标人的法律咨询及法律事务应按招标人要求作出正确解答,一般应及时作出回应,并对相关问题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方案和解决途径;
(3)对于重要法律文书应由顾问律师亲自审核签字;
(4)能根据招标人要求或随时指示处理其他事务。
2.4入围方式:本次招标选择数量确定为1家中标单位。
2.5服务期限:中标单位签订1年服务合同,每年期满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则续签1年合同,考核不通过则解除合同。连续服务满3年需重新招标。
三、投标须知
3.1合格投标人的要求:经资格审查合法成立,具备合同履行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无违法及受行政处罚记录,经营场所在长春市区范围内,并有组织及实施本项目能力的律师事务所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3.2招标人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人报价之外,还要对其综合能力进行比较,同时考虑下列因素:
(1)投标人资质及规模;
(2)投标人及指派往我校从事服务之顾问律师的专业技术职称;
(3)投标人及指派往我校从事服务之顾问律师的综合实力;
(4)提供的服务范围及对本招标书所列服务要求的承诺;
(5)投标人提供的其它优惠条件。
招标人郑重声明:
1、价格是重要参考依据,但中标的不一定就是价格最低的!
2、所报价格为费用总额,包括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餐费等所有费用。
3、各投标人应本着长期合作、专业服务的精神,以优惠的价格投标,但亦应严格保证业务质量,一旦发现中标人及指派往从事服务之顾问律师的情况与专业水平与标书所述不符,或中标人及指派往从事服务之顾问律师的实际从业能力无法达到要求,或因中标人及指派往我校从事服务之顾问律师的过错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或不能按本投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的,招标人保留中途解聘并要求赔偿的权利。
4、投标人未按本标书规定所投标书无效。无论中标与否,各投标人投标资料恕不退回,由我校存档作为以后合作参考,我校将对投标人资料予以保密。
5、全部投标文件应一式贰份,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
6、所有投标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在信封或包装上骑缝加盖公章,并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投标文件信封的封面上写明:
(1)收件人名称及地址
(2)招标项目名称
(3)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7、投标时须投标书及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要求的文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指派往我公司从事服务之顾问律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我校有权在合适时间发布澄清及参考文件,但应给予投标人合理时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规定的条件。
4.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4.3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司法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规范、健全的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和内部管理制度;所在地在长春市;
4.4投标人必须成立满五年以上;执业律师人数在20名以上,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必须是满五年以上执业年限的专职律师,在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良好的执业业绩,能胜任高校日常法律事务的处理。
4.5投标人须在长春市依法注册并在市区内设有办公场所,且执业五年以上,各种证件、证书齐全规范,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及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已构建内部严格有效的项目质量控制体系。
4.6投标人能独立完成法律任务,不得转包或由其他中介组织协助承担部分法律任务,不准临时聘请非本单位注册的法律人员进行法律工作。
4.7投标人拟派的律师应具有处置一定数量的复杂、重大案件的经历和经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近三年内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4.8投标人拟派的律师应熟悉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具有大型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服务经验;最近三年中具有高等学校法律服务的经验。
五、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5.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5.2税务登记证;
5.3组织机构代码证;
5.4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中需明确指派的法律顾问姓名;
5.5指派的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身份证;
5.6符合应聘条件的证明材料;
5.7申请材料:有意应聘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交相应材料,材料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本单位近3年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含20名以上律师的执业证复印件)、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硬件情况等;
(2)以往参与大型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或高等学校法律服务的情况(需提供法律顾问合同),以及代表性的案例(需提供判决书、法律意见书等书面材料);
(3)除推荐为应聘律师以外的其他主要人员的基本情况;
(4)为我校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与收费标准。
律师事务所推荐应聘的律师须提交个人应聘材料,应聘材料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个人近3年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历、职称、获取律师资格的时间,主要执业经历,现执业机构等;
(2)个人的研究成果、主要诉讼、非诉讼案例和业务专长等;
(3)为我校提供法律顾问的服务工作细则。
5.8报名应聘的律师事务所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者材料不齐全,作为无效报名处理。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30日截止。
报名地址:吉林广播电视大学西4楼国有资产管理处(长春市人民大街6815号)。
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
请有意者和我校联系。应聘时请携带应聘材料,证件原件查验后退还,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拟任我校法律顾问的服务方案和服务报价需密封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7月30日9 时00分。地点:吉林广播电视大学西4楼国有资产管理处。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开标的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8年7月31日9时30分
地点:吉林广播电视大学(长春市人民大街6815号)6楼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官网首页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广播电视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6815号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431-84487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