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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广播电视大学拟对校内灭火器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10-15    浏览次数: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拟对校内灭火器更换项目发布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条件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校内灭火器更换项目招标,保养费用为自筹,招标人为吉林广播电视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广播电视大学校内灭火器更换项目
  2.2招标编号:2019005
  2.3招标内容:校内主楼(办公楼)、新十楼(教学楼)、西五楼(办公楼)、综合楼(培训楼)和各处室(部门)功能室及分管的房屋等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
  2.4入围方式:本次招标选择服务单位数量确定为1家。
  2.5项目预算:245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红章。(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3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4投标人三年内,无任何不当经营行为或违规违法投标行为
  3.5以上资质报名时未能提交,报名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10月15日至 2019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人民大街6815号吉林广播电视大学4楼国有资产处,持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二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二份)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二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投标单位经预审合格后方可获得招标文件。
  4.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况的承诺函(原件)
  以上文件须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10月21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吉林广播电视大学西4楼国有资产管理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文件不足三家时,中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官网上首页上发布
  七.开标的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9年10月22日上午9时30分
  地点:吉林广播电视大学(长春市人民大街6815号)6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广播电视大学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6815号
  联系人:刘玉琴  
  电话:0431--84487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