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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开放大学货物、服务类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26    浏览次数:

吉林开放大学货物、服务类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到吉林开放大学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吉林开放大学货物、服务类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2、招标范围:为吉林开放大学货物、服务类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提供代理服务。

3、报价方式:折扣系数

4、入围数量:3-5家

5、合同履行期限:1+1+1年。即与中标单位签订1年服务合同,每年期满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则续签1年合同,考核不通过则解除合同。连续服务满3年需重新招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1、参与本项目的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3)具备货物服务招标代理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招标能力;

(4)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

2、须具有项目招标代理能力及相应业绩,三年内,从事过政府或高校货物、服务类招标代理业务。

3、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出具(2020年-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代理机构需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开放大学(长春市人民大街6815号)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开放大学(长春市人民大街6815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意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请携带:

1.1企业营业执照;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1.3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

1.4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1.5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网上截图;

1.6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附件1)。

以上资料需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否则无效。

2、发布公告的媒介:吉林开放大学官网。

七、联系方式

名    称:吉林开放大学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6815号

联 系 人:曾老师

联系方式:0431-85379239、13604364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