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一”期间放假及假期后作息时间调整的通知
2006年9月26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十一”放假的具体安排,我校10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30日(星期六)、10月1日(星期日)、8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三)、5日(星期四)、6日(星期五),10月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9月30日、10月8日上班。
“十一”假期后,我校上午作息时间不变,仍为8︰00~11︰30,下午作息时间调整为13︰00~16︰30。
特此通知
吉林电大校长办公室
200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