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为: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十一”期间放假及假期后作息时间调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9-27    浏览次数:


关于“十一”期间放假及假期后作息时间调整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十一”放假的具体安排,我校9月29日~10月5日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30日(星期二),10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十一”假期后,我校上午作息时间不变,仍为8︰00~11︰30,下午作息时间调整为13︰00~16︰30。
特此通知

吉林电大校长办公室
200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