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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落实国家和省安全工作意见

发布日期:2010-09-02    浏览次数: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附设中等专业学校关于落实国家和省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
2010年05月06日

各级电大中专校(部)、各直属办学单位:
  最近,在我国南方,连续发生了几起闯进校园,伤害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的恶性事件,后果严重,影响极坏。对此,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要求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范,严防类似案件再次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校园安全保卫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肩负起维护校园安全的政治责任。5月3日,国家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话会议。会上,周永康强调,社会安全最重要的是人身安全。要立急行动起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为孩子们学习成长创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4月29日,省教育厅下发了最高级别紧急通知,要求全省教育系统要认真排查学校各类安全隐患,加强校园安全巡逻,遇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国家教育部、省公安厅等相关部门也先后就此发出通知。
  为了更好的落实上级领导讲话和文件精神,针对我省电大中专办学实际,省电大中专校特提出如下意见和要求:
  一、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问题,认真学习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坚决贯彻、执行、落实好上级文件精神。
  二、结合当前安全形势,对全校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明确任务,提高认识,进一步完善防范措施。
  三、校园安全问题,一把手要负全责。各单位要按照上级要求,雷厉风行,联合当地公安部门、组织学校有关人员对学校保卫问题、防火问题、房屋安全问题等进行安全大排查,发现问题,立急解决。
  四、对原有的安全措施或办法要进行审查修改,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切合实际的、全面可行的校园安全管理新办法。
  五、各学校要设保安人员,安排值班和组织巡逻,确保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安全。学校安保的重点是门卫安全、教室安全、宿舍安全、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外来人员未经门卫允许,不许进入校园。
  六、要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学校领导、老师要经常深入到学生中去,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上、生活上的困难和思想问题。学校、老师、学生间要加强沟通,化解矛盾,消除隔阂,增强团结。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给学生学习提供安全、良好、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