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
《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八届高教科研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地市分校、系统工作站、县管理站:
现将《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八届高教科研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望你们能够积极宣传,并组织本校教师参与。
参评者请按要求将所有材料准备齐全,于九月二十三日前报至省电大科研处。
附1:《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八届高教科研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附2: 吉林省第八届高教科研优秀成果申报表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 科研处
2003年9月8日
附1:
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八届高教科研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为了推动广大高教工作者积极开展学术活动,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决定开展第八届高教科研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现将这次评奖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省内高等院校、专业委员会等会员单位和个人,自2001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高教研究论文和著作(不含教材和以外文形式发表的成果),都可以申报评选。已获省级以上(含省级)的奖励成果不能参加本次评奖。
二、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和具体等级划分参与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
三、奖励类别和等级
高教研究论文类和著作类均设一、二、三等奖,所占比例分别为参评成果总数的10%、20%、30%~40%。
四、参评程序和要求
申报成果应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优秀成果申报表”(申报表可自行复印),并附上该项科研成果及有关佐证材料(一式两份),合作完成的项目应由主编或主笔、第一作者申报。各会员单位将成果筛选后于9月10日~25日统一报送吉林省高教学会秘书处,同时交纳评审费,论文类每项30元,著作类每项60元。联系人:向欣。电话:0431—5383926。
吉林省高教学会将于10月初组织专家评选,评选结果于10月下旬在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成立20周年庆祝大会上公布并表彰。
另:吉林省第四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已结束,请申报单位速到省教科办取获奖证书及有关材料。
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
2003年8月21日
附2:
吉林省第八届高教科研优秀成果申报表
学校:
姓名 | | 年龄 | | 性别 | | 民族 | | 电话 | |
工作单位 | | 职务 | | 职称 | |
成果标题 | |
成果类别 | 著作 论文 | 成果字数 | | 作者人数 | |
何时发表 | | 何处发表 | |
再版、转载、引文、译文情况 | |
国内外评价情况 | |
被认定或采用情况 | |
获奖情况 | |
备注 | |
成果内容提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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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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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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