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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04年省教育厅‘十五’科研规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4-05-28    浏览次数:


关于转发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04年省教育厅‘十五’科研规划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2004年6月11日


各电大分校、各电大县级管理站:
  现将吉林省教育厅吉教科字[2004]4号文件“关于申报2004年省教育厅‘十五’科研规划项目的通知”发给你们,希望你们积极组织教师参与此项工作。请将申报材料于6月20日前上交省电大科研处。



吉林电大科研处
2004年6月11日


关于申报2004年省教育厅“十五”科研规划项目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做好2004年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编制工作,发挥我省高校科技和人才优势,更好地为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服务,现将今年高校申报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今年高校申报的项目不另发课题指南,课题指向要紧紧围绕我省老工业基地建设、“五大产业基地”进行。立项工作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适当加大项目的资助力度。
  二、学校要按不低于1:0.5的比例配套经费,对无学校匹配的项目和筹集经费困难的各类项目,原则上不能申报,申报书中要体现学校对所申报各类项目的匹配经费底数或其它经费来源金额。
  三、科技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二年,资助经费2-10万元;社会科学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资助经费0.1—1.0万元。申请者要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并参考规定的资助额度合理预算申请资助经费。
  四、今年项目的申报无限额,我厅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立项,预计项目负责人于6月上旬进行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省教育厅政务公开网上另行通知。
  五、高校申报的各类项目一律填写项目申报书。理工科项目填写《吉林省教育厅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填写《吉林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每个项目需提交申报书一式八份,申报书使用A4纸左侧装订,同时每所学校要交项目汇总表一份并用Excel制表报软盘。各校按初评顺序分类汇总填报。
  六、请各校科研处于5月20日—21日将材料交到省教育科技发展服务中心(五楼),地点:人民大街6795号,省广播电视大学院内。申报材料请一次交齐,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书以及项目申请表可在省教育厅政务公开网(http://www2.jle.edu.cn/edu)下载,也可到省教育科技发展服务中心领取。
  联 系 人:李富忠  多晓蜜  鲁晶
  联系电话:5314191、5315583

  附件:2004年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请表


二OO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吉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4年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请表
申请学校盖章经费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学校编码项目负责人学科分类学科代码完成时间项目经费申请经费
         
         
         
         
填表人:电话:处长签字:E-mail地址:学校网址:
注:文科项目另页分别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