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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全省开放大学体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30    浏览次数:

各级开放大学、学院、学习中心、校内各部门:

为庆祝第40个教师节,充分肯定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成绩及贡献,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激发全省开大体系教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入推进吉林开放大学综合改革,学校决定评选全省开放大学体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过评选,可以展示学校的优秀形象,树立典型,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从而推动学校各项事业不断发展和进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为全省各级开放大学、学院、学习中心;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全省开放大学体系从事教学、管理和服务的工作人员。

二、评选名额分配

先进集体:全省开放大学体系评选10家左右。

先进个人:市(州)级开大推荐4人,县级开大、学院、学习中心推荐2人,省校10人。详见《全省开大体系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3)。

三、评选条件

(一)全省开放大学体系先进集体

1.办学定位清晰准确。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开放教育为主体,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各种教育形式协调发展,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2.办学工作稳步发展。领导班子重视招生办学工作,招生宣传、招生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招生办学业绩突出,规模和效益良好。

3.教学过程落实到位。能够按照国家开放大学、上级有关部门和省校要求认真组织教学活动,为学生提供教学支持服务,落实教学环节,在教学检查中成绩优良。

4.教务管理严谨规范。严格执行教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在招生、教学、考试、教材、学籍管理和服务等方面无违规行为。

5.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学校设置独立部门或配备专职技术人员,网络和机房的条件能够满足教学和考试需求,能够实现与省校双向视频系统互联互通。

6.校园文化建设有声有色。学校重视校园文化建设,能够依据远程教育特色开展线上线下校园文化建设,环境整齐优美,学生活动丰富多彩。

(二)全省开放大学体系先进个人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自觉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国家开放大学教师职业行为规范》,模范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行为。

3.热爱开大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在教学、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岗位取得突出成绩。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刻苦钻研业务,对工作精益求精,作风严谨,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团队精神。

5.有一定的研究能力,探索教育规律,总结管理经验,并取得较好的成果。

6.主动服务社会,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促进全民学习。

四、评选办法

1.单位自荐。先进集体由各单位自荐,填写《全省开大体系先进集体评选自荐表》(附件1),先进个人由各单位推荐,填写《全省开大体系先进个人评选推荐表》(附件2),于9月4日前提交至省校人事处。

2.省校评审。省校组织评审专家组审核各单位推荐材料,经会议研究确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公示后进行表彰,评选整个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五、有关要求

1.《全省开大体系先进集体评选自荐表》《全省开大体系先进个人评选推荐表》中的主要工作成绩和业绩要准确、生动、详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篇幅在2000字以内,可附页。

2.以上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PDF发送至省校指定邮箱(文件名与推荐单位名称一致),纸质版邮寄至省校。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董伟宁

联系电话:0431-85379226

邮箱:353013277@qq.com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6815号吉林开放大学人事处

邮编:130022

                                 吉林开放大学

                                 2024年8月30日


  • 附件【附件1:全省开大体系先进集体评选自荐表.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2:全省开大体系先进个人评选推荐表.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3:全省开大体系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