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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开放大学网络教学团队管理办法(2024修订)

发布日期:2024-10-11    浏览次数:

吉林开放大学


吉开大校发[2024]84号



吉林开放大学网络教学团队管理办法(2024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吉林开放大学网络教学团队教学改革,促进新时代学校转型发展和内涵建设,根据《吉林开放大学网络教学团队建设实施方案(2024修订)》(吉开大校发〔2024〕83号),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吉林开放大学网络教学团队是适应开放大学教育教学特点,以落实教学过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以课程建设、网络教学、学习支持服务、教改教研为主要职责,由不同角色教师组成,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教学团队。

第三条 网络教学团队的建设和管理实行省校统筹运行管理的模式,实现网络教学团队的组建、管理、教学、考核、督导、薪酬一体化运作,形成体系联动、执行有效的运行机制。

第二章 网络教学团队的组成

第四条 根据我省开放大学教育教学实际,网络教学团队分为学科(专业)网络教学团队(以下简称“学科团队”)和课程(课程群)网络教学团队(以下简称“课程团队”)。学科团队以学科(专业)为单位组建,课程团队以课程(课程群)为单位组建。省校负责统筹组建网络教学团队。

第五条 网络教学团队主要由来自开放大学体系内专兼职教师组成,也可适当聘请高校、行业专家教师。团队成员的人财关系隶属于原单位,承担教学团队赋予的教学、研究任务。

第六条 师资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热爱教育教学事业,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意识。

3.具备丰富的开放大学教育教学经验,熟悉本学科课程教学环节的整体运作模式与教学改革趋势,善于运用数字化技术和多种教学方法组织教学。

4.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掌握和了解本学科、课程最新动态,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

第七条 学科团队负责人原则上由学科(专业)带头人担任,成员由具有该学科(专业)答辩主持人资格的教师组成。学科(专业)带头人原则上要求具有高级职称,在学科(专业)上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团队协作能力,能够带领、指导和组织团队成员开展学科研究与教学实践并取得相关研究成果的教师。答辩主持人指具有国家开放大学(以下简称“国开”)相关专业答辩主持人资格的教师。

第八条 课程团队分为网络教学实施团队(以下简称“实施团队”)和网络教学核心团队(以下简称“核心团队”)。实施团队依据国开的网络教学核心团队(均为国开必修课程),结合我省选课情况统筹组建。核心团队的组建包括两种,一是依据开放教育省开必修课组建,二是依据其它办学形式教学需要组建。

第九条 课程团队负责人原则上由课程责任教师担任,成员由课程辅导教师担任。团队负责人依据各办学单位师资情况,统筹安排、择优遴选团队成员。原则上,一位课程责任教师可以组建3个课程网络教学团队,一位辅导教师可以参加5个课程网络教学团队,每门课程网络教学团队成员总数不少于3人。

第三章 网络教学团队的职责

第十条 学科团队主要负责制定专业规则、编写专业相关文件、落实毕业实践环节等教学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1.编制专业指导性文件。学科团队依据国开、教育厅相关要求及自主办学需要,及时制定、修订适合本省教学实际的行之有效的学科专业规则,编写专业规则说明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组织全省毕业实践环节的验收工作。毕业实践环节包括社会实践和毕业论文(设计)两类。学科团队负责人根据省校毕业实践环节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学科(专业)毕业实践环节的验收标准。学科团队成员在团队负责人的统筹安排下,对全省毕业实践环节开展验收工作。

3.负责学士学位毕业论文(设计)的复审和答辩工作。学科团队负责人根据申请学士学位相关文件要求及省校的工作安排,制定具体方案、执行统一标准,组织团队成员进行复审和远程答辩工作。

4.面向全省各办学单位提供学科团队师资信息,为实现学科(专业)师资共享服务。

5.学科团队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教学改革、交流研讨等相关研究活动,有效推动学科(专业)发展。

6.学科团队采取团队教师责任制,本着“谁工作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学科团队的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 实施团队负责制定课程教学实施方案,组织和开展面向全省学生的教学和支持服务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1.学期初制定课程教学实施方案,明确团队分工,报省校教学支持服务中心备案。

2.定期开展网络教学团队教研活动,每学期至少一次。

3.组织参加各类教学、培训及教学研究活动。

4.组织开展面授、讲座、直播等形式的教学辅导,开展线上线下教学。

5.组织开展网上文本教学活动,在线辅导和答疑解决学生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每学期至少两次。

6.提供形考、终考专项辅导,指导辅导教师评阅形考作业。

7.监控学生学习情况,梳理教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向团队负责汇报并及时解决。

8.撰写实施团队年度工作总结,分析实施团队运行、课程思政、教学过程落实、教学效果等方面的经验和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实施团队工作总结于每年年末交省校教学支持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 核心团队负责制定基于教学团队的教学设计方案,落实课程思政,建设教学资源、组织教学活动及教学研讨等教学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1.编制课程教学总体设计方案、教学相关文件,并编写教学实施方案。

2.负责网络课程的建设与维护,包括文本辅导、微课、视音频资源、试题库、专项辅导、拓展知识、案例库等学习资源的建设、更新和完善。

3.组织实时视频直播教学活动,每学期至少两次。

4.组织开展网上文本教学活动,在线辅导和答疑解决学生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每学期至少两次。

5.组织网络教学团队的教研活动,每学期至少一次。

6.总结核心团队工作,撰写网络教学团队年度工作总结,分析网络教学团队运行、课程思政、教学过程落实、教学效果等方面的经验和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为下一轮教学工作做准备。核心团队年度工作总结于每年年末交省校教学支持服务中心备案。

第四章 网络教学团队的管理

第十三条 省校和各办学单位分工协作,共同探索办学组织体系联动、执行有效的网络教学团队建设模式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保证网络教学团队建设和运行的政策保障和制度环境。

第十四条 省校管理工作

1.建设师资库,将全部师资人员纳入管理,建立团队教师网上联络渠道,为网络教学团队工作提供便利。

2.统筹组建网络教学团队,制定网络教学团队建设标准,组织对网络教学团队的考核。

3.定期召开全体系网络教学团队工作会议,交流总结经验,推进网络教学团队建设。

第十五条 办学单位管理工作

1.推荐本校优秀教师参加网络教学团队,将教师在团队承担的工作计入教师工作量。

2.定期召开本单位网络教学团队工作会议,交流总结经验,提升网络教学团队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

第五章 网络教学团队的考核

第十六条 每年省校依据团队工作任务,从教学方案设计、教学资源建设、教学教研活动组织以及对团队成员的工作指导、监控与评价等方面,结合团队提交的年度工作总结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结果由省校发布,并反馈团队成员所在各办学单位。

第十七条 省校优先支持考核成绩优秀的网络教学团队,鼓励优秀教学团队在课程建设、网络教学、培训与教学研究等方面推进改革、提高质量,并给予相应的经费倾斜。

第十八条 省校及各办学单位将教师在网络教学团队中承担的工作量和考核结果计入教师年度绩效考核中。省校根据团队整体组织情况,定期开展网络教学团队评优工作。

第六章 网络教学团队的激励

第十九条 团队教师在论文指导验收、资源建设、教学活动、教研活动等团队各项工作中所产生的实际工作量,省校按照《关于印发<吉林开放大学绩效工资改革方案(2023修订)>的通知》(吉开大校发〔2023〕100号)中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及发放标准计算学时并支付相关费用。

第二十条 省校聘请各办学单位或相关领域教师组建的网络教学团队,并担任网络教学团队负责人,按照《吉林开放大学网络教学团队考核工作细则(2024修订)》(吉开大校发〔2024〕85号)进行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计为10学时,按照《关于印发<吉林开放大学绩效工资改革方案(2023修订)>的通知》(吉开大校发〔2023〕100号)支出标准支付相关费用。

第二十一条 省校为网络教学团队提供工作调研、培训、教学研究会议等经费保障。各办学单位须明确政策,保证本单位参加省校网络教学团队的教师参与国开及省校组织的调研、培训和教学研究会议的差旅和工作经费。

第二十二条 省校和各办学单位按照“谁受益谁承担”原则,共同探索基于实际工作范围和工作量,建立教学服务接受方向教学服务提供方支付相关费用的协同保障机制,支付标准参照省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办学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吉林开放大学教学支持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吉林开放大学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