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开放大学文件
吉开大校发[2024]88号
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开放大学、学院、学习中心,校内相关部门: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国家开放大学关于2024年秋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国开学位函〔2024〕7号)文件精神,现对我省开展的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申请范围
2023年1月至2025年1月毕业且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国家开放大学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
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国开学位〔2023〕3号)的规定执行。
三、学士学位论文验收安排
1.2024年10月21日前,各办学单位提交学士学位论文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包含:
(1)2024年秋季学期申请学士学位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1)
(2)《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2);
(3)《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3);
(4)学士学位论文(排版装订样式见附件4,论文按照“学号_学生姓名_论文题目_专业名称”命名);
(5)《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评审表》(附件5,评审表按照“学号_学生姓名_论文题目_专业名称(评审表)”命名);
(6)其他(有相关情况的填写附件6和附件8)。
2.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6日,省校组织全省专业教学团队对申请学位的论文(设计)进行审核,包含论文复审、学籍审核和查重初检。(学士学位论文查重采用“中国知网”论文查重检测系统,如30%<重复率<50%,可修改合格后重新提交,如二次查重仍未达标,将顺延至下学期申请;如重复率≥50%,本学期将不再具有申报资格。)并组织省校教师对修改论文进行重新审核,如审核通过,准备参加答辩。
3.2024年10月28日,省校发布学士学位论文远程答辩学生名单。
4.2024年10月31日,省校进行学士学位论文远程答辩,并反馈答辩结果,通过答辩的学生需指导教师指导三日内完成论文修改。
5.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6日,通过答辩的学生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电子版最终稿件,包含:
(1)2024年秋季学期申请学士学位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1)
(2)《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2);
(3)《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3);
(4)学士学位论文(排版装订样式见附件4,论文按照“学号_学生姓名_论文题目_专业名称”命名);
(5)《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评审表》(附件5,评审表按照“学号_学生姓名_论文题目_专业名称(评审表)”命名);
(6)其他(有相关情况的填写附件6和附件8)。
6.2024年11月6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邮寄到省校教学支持服务中心教学管理办公室,逾期将不再接收学位材料,顺延至下学期。需提交:
(1)《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3);
(2)学士学位论文(附件4);
(3)《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评审表》(附件5);
(4)其他(有相关情况的需邮寄附件6和附件8)。
7.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8日,省校将签字盖章的评审表纸质版邮寄反馈给各办学单位,查重报告电子版邮件反馈给各办学单位。
8.2024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办学单位通过国家开放大学“一网一平台”教务系统(以下简称“教务系统”)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论文评审表(纸质版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及查重报告。因国开最终学位论文评审工作通过线上进行,土木工程等专业的学位论文如有设计图纸等附件,须通过“论文附件”栏提交电子版,否则按论文材料缺失处理,可能导致论文评审不通过。
9.2024年12月16日前,国家开放大学学位办进行学位论文查重复检并审核学位申请电子材料。
10.2024年12月17日至2025年1月19日,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展学位论文终审,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议相关专业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11.2025年1月下旬,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决定授予学士学位名单。会后,国家开放大学学位办申请备案学士学位授予信息,并邮寄学位证书。
四、注意事项
(一)特殊说明
学位论文纸质版、电子版不得保留“附件4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排版装订样式”字样。
从“摘要”页开始编辑页码,摘要页用罗马数字(Ⅰ、Ⅱ)进行页码标注,正文部分页码采用阿拉伯数字进行连续标注。
(二)纸质版学位申请材料
1.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
(1)照片要求:学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蓝底1寸证件照,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不得过分修图或美颜。照片粘贴在表上,非电子版插入表中彩色打印。
(2)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准确,“个人申请”栏须学生本人亲笔签名,不可空白、打印姓名或代签。
(3)“学习中心意见”栏、“分部学位审核委员会意见”栏须加盖相应公章,不得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栏、“学位评定委员会意见”栏填写任何内容或时间。
2.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评审表。
(1)评审表封面、内页齐全,不可缺页。
(2)表格各栏内容填写完整,“学位论文简介”“论文指导过程”“答辩记录”等栏目不可空白。
(3)学生签名处须学生本人亲笔签名,指导教师、答辩主持人签名处可亲笔签名或盖名章,不可空白、打印姓名或代签。亲笔签名要保证字迹工整清晰,不可潦草难辨。
(4)论文初评成绩、答辩成绩不可为空,且答辩成绩须为80分及以上。
(5)表中所填姓名与实际签名保持一致,如评审表封面指导教师姓名与“指导教师评语”栏中的签名一致、“答辩记录”栏中所填答辩主持人姓名与“答辩小组意见”栏处的签名一致。
3.学士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内容完整,包括封面、原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声明、目录、摘要、正文、参考文献等各部分;
(2)论文封面上信息完整,指导教师姓名应与论文评审表中指导教师签名一致;
(3)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声明作者签名处须学生本人亲笔签名,不可空白、打印姓名或代签;
(4)建议学位论文正文部分双面打印,封面、原创性及版权使用授权声明、目录、摘要单面打印。论文全部内容均单面打印亦可。
4.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如有工程图纸、程序代码等附件,须一并提交。
(三)电子版学位申请材料
教务系统内提交的电子版材料须与纸质版材料人数一致、学生信息一一对应。上传时注意核对学生信息,不可错传他人材料。
1.学位论文评审表(PDF扫描件)。
上传的电子版评审表应为所提交的纸质版评审表扫描件(PDF格式),内容完整,不可缺页,不可缺少公章和签名。
2.学位论文。
(1)上传的电子版论文应为形式、内容完整的终稿,无修订、批注痕迹,且与所提交的纸质版论文内容相同;
(2)按照“学号_学生姓名_论文题目_专业名称”格式命名论文文件,命名信息须准确无误,专业名称无需包含专业方向;
(3)对论文内容审核,把关论文质量,常见问题有:选题不当、正文字数不足、错别字较多、语句不通顺、格式不规范、创新性和应用性不够、内容结构不完整、逻辑混乱、材料不足或虚假、参考文献缺失或陈旧等。
3.论文查重报告。
(1)查重报告须为规定时间范围内使用总部分配的知网账号查重生成的“全文(标明引文)”报告单;
(2)查重报告所查论文应与上传至教务系统的论文版本相同;
(3)在教务系统中填写的查重率应与查重报告的“去除本人复制比”相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这四个专业设计类选题论文的查重率如超过30%,在系统中如实填写;
(4)如学生之前在知网上自行查重、论文被收录导致目前查重率较高的,可以自行在知网申请撤稿。
4.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如有工程图纸、程序代码等附件,须全部打包后在系统内“论文附件”处提交。
5.若学生的学位论文之前被退回,第二次申请学位时,需上传《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PDF扫描件)。
(1)各栏信息填写完整、准确。学生签名处须学生本人亲笔签名,指导教师、分部专业负责人签名处可亲笔签名或盖名章,不可空白、打印姓名或代签,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
(2)上传的电子版学位论文修改说明应为纸质版的扫描件(PDF格式)。
五、工作要求
(一)分部(学院)、学习中心要加强对论文指导教师的培训,认真组织论文答辩。分部(学院)学位审核委员会务必严格审核学位论文的基本格式和内容质量,避免出现各类常见的基础性问题(附件7),总部将对出现此类问题比例较高或问题较严重的分部(学院)进行通报或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二)2024年春季学期及之后学位申请被退回的学生,可在毕业后两年内重复提交学位申请。首次申请学位被退回时毕业正值两年的学生,可在半年内重新提交一次学位申请。学生重新提交学位申请时,须同时提交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和电子版《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附件6)。
(三)分部(学院)应根据《关于加强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国开学位函〔2021〕3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查重初检,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查重初检导致查重初检结果与总部复检结果不一致的,以总部的查重复检结果为准。学位办负责将学位论文查重复检不合格学生的申请材料退回分部(学院)。
(四)学位论文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现就学位论文写作、答辩等方面的要求补充说明如下:
1.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园艺专业的学位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参照学位论文要求、具备学术文体规范的调查报告可视为对应专业的学位论文。
2.英语专业的学位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4000词(英文撰写)。商务英语专业以商务项目计划书作为学位论文,商务项目计划书(包括正文及六项过程性报告)字数要求不少于4000词(英文撰写),其中正文不少于2000词。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设计类选题论文的审查,以对设计成果(说明书、图纸、程序流程图、代码等)的审查为主,论文查重率作为参考,不作为硬性条件,但要加强对查重率超过30%的论文内容审查,杜绝抄袭。
4.书法学专业,需同时提交毕业作品和学位论文,论文(创作报告)正文不少于3000字,毕业作品需以照片形式附录在论文(创作报告)之后。
5.学位论文答辩时,答辩小组人数要求为“3人及以上的单数”。
六、合作高校学士学位授予
国家开放大学继续开展与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合作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合作学位授予对象为2026年1月及以前毕业的学生,申请条件、程序和要求等事宜按照东北财经大学相关规定执行。申请东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的学生须认真阅读《合作高校学士学位申请注意事项》(附件8)并签字确认。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和东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也不能在申请过程中变更学位授予单位。超过八年学籍有效期的学生不能申请东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其他专业的学生仅可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
七、联系方式
教学支持服务中心教学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宋佳怡
联系电话:0431-85357680
电子版收件邮箱:jiaoxueguanli@jlrtvu.cn
纸质版收件地址:
收件人:宋佳怡
联系电话:13321412422
收件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6815号吉林开放大学教学支持服务中心教学管理办公室A1002室
吉林开放大学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