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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女职工妊娠后如何开通生育待遇和待遇享受

发布日期:2011-08-29    浏览次数:


    我校女职工确诊怀孕后,持医保卡、围产期保健手册(再生育的需同时提供再生育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科办理妊娠登记,登记后可在全部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就医。
    我校女职工在定点医院检查、生育的医疗费用直接在定点医院刷卡结算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