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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广播电视大学2003年度“试点项目”年报年检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03-12-31    浏览次数: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2003年度“试点项目”年报年检工作实施细则
(2003年12月30日制定)


  按照中央电大《关于开展2003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学校2003年度“试点项目”年报年检工作实施细则。
  一、年报年检工作的意义
  年报年检是加强“试点项目”教学过程管理与监控的重要手段,是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年报年检数据统计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试点工作的状态,有针对性地改进和指导教学。通过各级试点单位年报年检工作,保证“试点项目”健康、有序、稳步地深入发展。为在我省电大建立年报年检制度,为2005年“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做好充分准备。
  二、年报年检工作的对象
  全省开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的所有试点单位。
  三、年报年检工作的任务
  1、省电大任务
   (1)制定《年报年检工作实施细则》;
   (2)向中央电大填报统计表;
   (3)完成自检报告上报中央电大。
  2、基层试点单位任务
   (1)向省校填报统计表;
   (2)向省校上报自检报告。
  四、年报年检工作的步骤
  1、制定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电大文件精神,制定学校2003年度年报年检工作实施细则。
  2、进行动员部署
  召开全省电大2003年度“试点项目”年报年检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3、开展教学检查
  按照中央电大的有关要求,对全省试点单位进行2003年度教学工作检查。
  4、搞好培训工作
  举办年报年检工作培训班,对全省试点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
  5、签订任务书
  年报年检工作办公室依据年报年检工作要点将工作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并分别与它们签订年报年检工作任务书。
  6、保证时间进度
  各试点单位年报年检材料和数据上报时间为2004年1月8日前。逾期不报的单位视为拒绝参加年报年检工作,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省校对各单位报送的材料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汇总后,于2004年1月18日前上报中央电大。
  五、年报年检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2003年度“试点项目”年报年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试点项目”年报年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乃成  石曙光
    副组长:李明泰
    成 员:崔永会  马 兵  吴 宁
  “试点项目”年报年检工作办公室(设在督导办)
    主 任:崔永会
    成 员:吴 限  杨春生  单一力  李 波  王江淮  刘延昕
  六、年报年检工作的有关要求
  1、此次年报年检工作是“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试点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成立有关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和人员,认真总结2002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经验和教训,确保此次年报年检工作顺利进行。
  2、各试点单位对2003年度“试点项目”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的梳理检查,认真填写《2003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情况统计表》,并进行统计分析。各单位在向省校进行网上填报之前,有关数据请先与省校有关部门进行沟通核对后再进行正式填报。各单位在进行自我检查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形成年度自检报告,要做到内容翔实、数据准确,不得隐瞒或虚报。自检报告经学校校长审阅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随电子文档一同报送到省电大年报年检工作办公室。各单位的自检报告和有关统计表请自行留好备份,为以后的年报年检工作和总结性评估做好准备。
  3、试点单位形成自检报告,要严格按照中央电大有关要求进行。数据务求准确,前后要一致。其中,学生数据要以教务部门的数据为准,截止时间为2003年12月20日;教师、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数据以人事部门的数据为准。省电大完成自检、年报,并按要求上报材料和数据后,中央电大将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对省电大及基层试点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对年报材料中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内容进行复查,并对社会反映较大的有关问题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