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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30    浏览次数:

各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会议的精神,我校2018年职称评审工作定于9月26日进行。为保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职称评聘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吉林广播电视大学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试行)》、《吉林广播电视大学非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试行)》等文件要求,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参评人员,按照条件、岗位和等级自主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个人申报材料
1.《 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1份;
2.《教学工作量认定表》1份(评聘教师系列提供);
3.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网查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4. 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务)证书原件,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聘任文件);
5. 业务成果材料;
6. 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原件;
 7. 专业论文发表刊物、专业著作、科研项目鉴定或登记材料原件;相应的论文、论著网查证明材料1份(可在中国知网和中国新闻出版总署查找);
 8. 教师系列参评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9. 评委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提交的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应提供原件的不得以复印件代替。
 (二)申报材料认定
 1.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教学任务完成情况,需经学校教学工作审核小组审核认定。
 2.科研成果证书及发表的著作、论文和所承担的科研项目等,需经学校科研成果审核小组审核认定。
 3.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业绩材料,需经学校人事部门学历资历审核小组审核认定。
 (三)学历查询认证
 1.申报人员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实名注册,查询本人学历信息,并打印查询结果;
 2.留学人员需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
 3.查询和认证情况经学校人事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与申报人所提交的学历学位复印件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
 (四)学术论文检索审验制度
 1.申报人员提交的学术论文(著作),需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网址:http://www.wanfangdata.com.cn)和“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网址:http://www.cnki.net)等主流数据库网站,进行检索、审验,并提交检索页。
 2.经检索、审验属实的学术论文(著作),由学校人事部门在打印的检索页上加盖公章后,与学术论文(著作)原件或复印件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


 三、时间安排
 1. 9月4日-9月6日参评人员自主申报,到组织人事处提交申报材料;
 2. 9月7日-9月11日各审核小组对参评人员材料进行审核;
 3. 9月13日-9月15日审核结果公示;
 4. 9月26日学校组织评审;
 5. 9月27日-9月29日评聘结果公示;
 6. 10月8日上报人社厅审批。


 四、评聘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执行标准,严格履行程序,要通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扎实推进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水平,促进学校教学和科研工作再上新台阶。
 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顾全大局。各部门领导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求申报人员实事求是,正确对待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科研秩序。
 3.严肃纪律,实行“谁评审,谁负责”的问责制。申报人的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取消其申报资格;无理取闹和诬陷他人者,取消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4.实行回避制度。凡与申报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者不能参加评审委员会。


 五、相关问题说明
 1.申报中级、副高级职称的教学、科研、论著等业绩成果,有效时间截止为2017年12月31日;申报本系列最高级别专业技术职称的业绩成果有效期可延至申报人材料在单位内部公示之日前。
 2.按照省人社厅文件规定外语和计算机不再作为统一要求,具有相应能力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聘。
 3.本次职称评审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个人述职3分钟,答辩2分钟。


   1. 2018年吉林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评聘结合)
   2. 公示表
   3. 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2018年度)
   4. 申报材料册
   5. 原件材料审查目录
   6. 教学工作量认定表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组织人事处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