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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广播电视大学2012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2-12-20    浏览次数:

校内各处室: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工作安排,我校将开展2012年在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考核工作依据《吉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二、考核的组织与实施
    (一)个人总结。
    个人总结以处室为单位进行,由各部门处长负责组织实施。
    (二)优秀等次的确定。
    1.以同一支部所辖各处室为确定考核等次推荐小组,负责优秀等次人选(先进个人)的推荐,由各小组组成部门的主管校领导或由支部所辖处室的处长共同组织实施。
    2. 各小组推荐优秀等次人选(先进个人)过程中,要按规定名额进行推荐,其中处级干部最多限1人。
    3.全校人员均必须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经学校填写意见后,装入个人档案。
    (三)年度考核档次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其中优秀档次人员的比例学校按实有人数的15%内严格掌握。
    (四)对拟定为优秀档次的人员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五)认真兑现考核结果,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
    1.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人员,颁发证书,发放奖金。
    2.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依照有关规定晋升薪级工资。
   (六)名额分配
    我校共实有168人,符合考核条件的157人。按实有人数的15%确定的优秀名额为26人。其分配情况如下:
    1.第一小组(教学处、科研处)共46人,按照15%的比例,确定优秀名额为7人。
    2.第二小组(教务处、远程教育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共22人,按照15%的比例,确定优秀名额为4人。
    3.第三小组(高职学院、督导办公室)共12人,按照15%的比例,确定优秀名额为2人。
    4.第四小组(远程教育技术中心、中专处、固定资产设备管理处)共26人,按照15%的比例,确定优秀名额为4人。
    5.第五小组(后勤保卫处、教材发行中心、图书馆)共18人,按照15%的比例,确定优秀名额为3人。
    6.第六小组(党政办公室、财务处、人事处)共17人,按照15%的比例,确定优秀名额为3人。
    7.第七小组(党务工作部、工会、继续教育学院、离退休处)共16人,按照15%的比例,确定优秀名额为3人。
    8.劳动服务公司集体人员共14人,按照15%的比例,确定优秀名额为2人。
    9.先进集体候选由各部门负责人投票产生。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
    考核要按照岗位的不同特点以及各岗位的不同要求,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培训的情况。
勤,是指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根据行业、岗位特点,还可以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廉,是指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
    (二)考核标准
    教职工按照所在岗位进行年度考核。教职工所在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党政管理岗位、教学辅助岗位、工勤岗位,对不同岗位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的考核标准不同。
    1.教师岗位:
    主要从政治思想品德、教学、科研以及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考核。
    2.党政管理岗位及教学辅助岗位:
    主要从政治思想品德、学识能力、创新意识、工作态度、工作量饱满程度、工作绩效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
    3.工勤岗位:
    主要从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水平和开发创新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与工作业绩、遵守劳动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考核等次确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依照有关规定晋升薪级工资。
    五、时间安排
    (一)12月24日   在处室内进行个人总结,并以所分小组为单位推荐出优秀人选,报送人事处。
    (二)12月25日下班前将《考核表》报送人事处。
    (三)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优秀人选后公示。
    六、几点说明
    (一)《考核表》务必用蓝黑钢笔或黑色碳素笔填写,可以打印。
    (二)学校处级干部填写《考核表》时,“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意见”栏由主管校领导签署意见;“本人意见”栏需由被考核人本人签字。其他教职工填写《考核表》时,“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意见”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并写明考核等次意见;“本人意见”栏需由被考核人本人签字。“事业单位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栏及“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栏由人事处统一组织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