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校、县站:
为表彰先进,鼓励全省电大教师、教育工作者为电大教育事业努力工作,推动全省电大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省校决定在全省电大系统内开展2012年度开放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中等职业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推荐与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对象为2012年度在开放教育工作和中职教育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分校、县站。
二、评选条件
(一)全省电大系统开放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办学方向正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开放教育工作已成为学校中心工作,注重内涵建设,自觉维护电大办学和开放教育声誉,有适应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发展目标和规划,并有切实可行的措施。
2.教学质量优异。学校认真落实教学过程,按照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基本规律和特征,积极开展开放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与实践探索,形成了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明确思路和措施。
3.系统建设稳固。维护电大系统的完整性和开放教育工作的一致性,在加强本地区系统建设方面有明确的改革思路和措施,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4.网络环境优化。学校有独立的域名和门户网站,有学习平台,有多媒体教室和网管专职人员。网络畅通安全,网上学习资源丰富,网上教学取得实效。
5.教务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开放教育的各项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无教学事故,无违规招生行为,无违规考试行为,无违规征订教材行为。
6.招生工作提升,重视招生宣传、招生过程管理、入学资格审核、学生权益维护等各方面工作,及时完成招生工作各阶段任务,措施得力、成绩突出。
7.规模效益显著。本年度办学规模和效益都有显著提升。
(二)全省电大系统中职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校领导高度重视中职教育,并为中专办学提供良好条件。
2.在校生具有一定的规模,各项办学工作规范有序,没有违规办学行为发生。
3.在教学与教学管理中,严谨治学、规范管理,积极按照职业教育要求组织教学。
4.资助贫困学生工作中,能按照上级精神和省校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发放助学金。
5.年能主动向省校缴纳办学管理费。
三、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由吉林广播电视大学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以自荐形式参评,可两项兼报。2012年12月21日前,各单位将《吉林电大系统先进集体自荐表》(附件)报送至吉林电大人事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
yanyushi@jlrtvu.jl.cn。逾期未报或未按要求报送自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评选。
各分校看到后请通知各县站。
联系人:闫雨石
联系电话:0431—85379226,15943001117
通讯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6815号 邮编:130022
四、表彰方式
我校将以文件公布形式进行表彰,其它表彰形式另行通知。
吉林电大系统先进集体自荐表.doc 201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