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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正县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测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01    浏览次数:

关于全省正县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测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2011年07月1日


全体正处级干部:
  省纪委根据吉纪发〔2009〕13号《关于对县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测试的意见》要求,今年对全省正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第二次廉政教育测试,请相关人员按通知要求报名并做好考试准备。

  一、测试对象
  1、报名参加2009年廉政教育测试,成绩合格,或已参加补考的正县处级领导干部;
  2、2009年以后新提拔的正县处级领导干部。

  二、测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测试时间拟定于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8月7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地点:长春工业大学主教学楼六楼(长春市延安大街2055号、宽平大路与延安大街交汇处)
  领取准考证时间预计为7月15日至7月25日期间。具体电话通知,请参加人员保持电话畅通,有手机号码变更的请及时告知。

  三、测试内容
  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和党政纪条规中的相关规定。
  省纪委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廉政教育测试题库进行了更新,更新后的题库将于7月初在浪淘沙网上刊载,届时,可以登录浪淘沙网站(www.langtaosha.com.cn)查阅试题并进行模拟训练。

  四、测试方法
  参加测试的正处级干部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入场,微机答题,单人单机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测试按百分制评定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

  五、成绩运用
  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将对正县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测试情况进行通报、备案。并严格按照吉纪发〔2009〕13号文件规定,把廉政教育测试成绩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按程序任用。

  六、报名方式
  参加测试的正处级干部,请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格(详见附件),并于2011年7月4日16:00前将报名表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到邮箱dwgzb@jlrtvu.jl.cn ,邮件主题及附件的文件名为考试人员本人姓名。报名时必须认真核对身份证号等信息,避免出错,汇总表参加考试人员无须填写,由党务工作部负责统一填报。

  七、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测试工作已经纳入吉林省党建工作规划,是我省创新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的重要形式和有效载体,学校正处级干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2、严肃纪律。要严肃考风考纪,杜绝替考、陪考、抄袭等违反考试纪律的现象发生。参加人员要妥善安排时间,按时参加测试。根据省纪委通知,对测试不合格的,半年后统一安排在2012年1月中下旬进行补考,其他时间不另行安排测试。

  联 系 人:崔靖虎
  联系电话:85379210  邮箱:dwgzb@jlrtvu.jl.cn

  附件1:2011年全省正县(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测试报名表
  附件2:2011年全省正县(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测试报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