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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日期:2011-03-21    浏览次数: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2011年3月21日



  为在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中营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使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中心组学习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积极促进学校改革与发展,为建设开放大学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2.中心组成员由学校党委委员组成,一般情况扩大到处级干部。

  3.学校党委书记为中心组组长,对中心组学习负总责。党委副书记为中心组副组长,负责部署、主持、督促学习,并及时解决相关的问题。

  4.党务工作部负责起草、印发学习计划,提供学习材料,通知学习时间、地点,做好学习记录,保管、整理学习档案及考勤等工作。

  5.中心组学习的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历史;中央、省委有关文件,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讲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教育方针政策,高等教育理论;先进管理理论及其他有关科学前沿知识;中央电大有关文件;学校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工作要点等。

  6.中心组学习坚持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集体学习一般每学期安排4次,自学安排及要求根据学习任务不定期部署。

  7.中心组学习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集体学习每次确定一个专题,专题的确定要紧密围绕国家当前形势政策,围绕学校当前中心工作。

  8.中心组学习要根据学习专题灵活确定学习形式,如专题讲座、专家辅导、工作研讨、中心发言、观看影像等,确保学习效果。

  9.中心组成员要按照学习计划和要求,阅读规定的书籍和文件、材料,讨论时积极发言。专题研讨时,会前确定2—4位中心发言人,中心发言人要认真做好发言准备,按照要求发表学习体会。

  10.中心组成员要端正学习态度,严肃学习纪律,按时参加集体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因故不能参加集体学习者,需履行请假手续。



中共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