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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30    浏览次数: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

2014年09月30日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认真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吉教办字[2014]90号)和《转发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对全省公款大吃大喝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吉高校纪字[2014]5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各类会议的审批管理。按照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要求,严格各类会议审批,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及按规定标准安排会议住宿和自助餐。

  二、严禁组织各种名目的公款旅游。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借出差、开会、参观等名义用公款旅游,严禁出差期间绕道或中途滞留用公款旅游。

  三、坚决纠正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不得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不准以隐蔽方式和各种名目借口,到单位食堂、培训中心、办事处、私人会所、农庄等场所大吃大喝、聚会宴请。

  四、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展会、赛会等活动必须实行报告、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举办。不得借举办活动发放各类纪念品。

  五、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按照省财政厅、审计厅《吉林省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坚决杜绝“小金库”的产生。

  全校教职工要深刻理解和认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纠正“四风”的坚强决心,认真吸取中央和省、市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的教训,自觉做到令行禁止。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做出表率。

  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要深入持久纠正“四风”,常抓不懈。二是要结合传统节日特点,做好重要时间节点的警示教育工作,突出抓好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校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组织开展好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违规违纪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因工作不力,出现违反作风纪律规定问题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