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广播电视大学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2011年7月4日
各分校、系统工作站、县(市)工作站,校内有关部门:
为保障考试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及时预防和有效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根据中央电大《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了《吉林广播电视大学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广播电视大学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附件: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条 为保障考试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及时预防和有效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根据中央电大《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建立考试信息沟通机制,各考点实行突发事件逐级报告制度。考试期间,各级电大设置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证值班电话畅通无阻。
第三条 突发事件是指考试中发生严重影响考试正常进行或造成考试成绩无效的重大突发情况,包括:
1.由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造成考试不能进行;
2.由于大面积暴发传染病造成考试不能正常进行;
3.由于交通事故或交通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以及其他原因,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或者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点,造成考试不能按时正常进行;
4.由于考试期间发生考生集体作弊,集体罢考,集体闹事,围攻、冲击考点,殴打考试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导致考点秩序混乱,管理失控;
5.其他不可预测的重大事件。
第四条 考试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学校主考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及时到位,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件的蔓延、扩散。同时做好突发事件情况记录,并立即向省电大考试管理部门汇报。
第五条 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或其他原因,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或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导致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点,不能正常进行考试。考点应及时向考生说明情况、安抚考生情绪。并及时向省校报告,制定学生补考方案。
第六条 发生考前试题试卷泄密事件时,学校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同时向当地公安和省电大校报告。
第七条 发生考点秩序混乱、管理失控事件时,考场管理人员应劝阻、缓解考生情绪,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态蔓延。
考试过程中发生集体作弊、考场秩序失控、集体罢考的情况,考点首先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如果考生不服从劝解,应终止该场考试,并按照有关考务规定进行详细记录。
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发生集体闹事,围攻、冲击考点,殴打考点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考点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对带头闹事、违法人员不准其离开考场,并向公安机关报警。
第八条 发生突发事件时,学校主考及有关领导和考场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密切注视事态发展,随时沟通,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第九条 发生其他不可预测的重大事件时,考点应采取必要措施将不利因素的损失降至最低。
第十条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