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文件
电校教〔2009〕9号
关于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开展“以职业人教育为核心的职业导向式
技能人才培养教学改革”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大学,中央电大直属学院、八一学院、总参学院、空军学院、西藏学院、残疾人教育学院:
为落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6-2010年教学改革要点》,推进广播电视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适应社会对职业人培养需求,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联合开展“以职业人教育为核心的职业导向式技能人才培养教学改革”项目工作。该项工作的核心内容是将职业岗位技能的要求与开放教育学历教育人才培养目标有机结合,使学生在获得学历教育证书的同时能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从而增强开放教育的适应性,实现提升电大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目标。为保证此项改革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2008年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与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简称“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国家负责制定职业资格标准和相关政策的主管部门)、北京博奥中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实施技术支持单位)三方签署协议,就以中央电大学历教育与人社部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结合为切入点,合作开展“以职业人教育为核心的职业导向式技能人才培养教学改革”项目达成一致,决定从2009年起将该项目作为中央电大“高职类专业双证改造计划”的核心内容启动实施。
二、项目内容
(一)对于职业倾向性较强的开放教育专业(以下统称“高职类专业”),改造其现有专业培养方案,编制适应职业导向式技能人才培养需要的专业培养方案以及相关的教学与实训产品,推进电大开放教育专业由学科性向职业化转变的教学改革。改造后的专业培养方案中与职业资格证书相对应的课程统称为双证课程。
(二)通过专业培养方案的改造,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标准和内容自然融合进开放教育相应的专业中,使学生在完成学历教育专业学习的同时,具备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资格。
(三)在高职类专业中都有相应的双证课程和相应的实训内容安排,并有取得对应职业资格的考核成绩要求。
三、实施时间与范围
(一)2009年秋季正式启动该项工作试点,文秘、药品经营与管理、应用化工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等新开专业全部纳入试点范围,同时启动部分老专业(包括“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部分专业)改造试点。
(二)已经开设3年以上的、职业指向性较强的开放教育专科专业,全部纳入项目实施范围。
四、职责分工
(一)中央电大
1.与人社部共同制定专业培养方案和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方案,保证学生在修读完相应课程并达到相应要求的条件下获得“双证书”(学历教育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2.组织全国电大系统实施本项工作。包括组织师资培训和考评员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学历教育和证书培训的教学、教学管理和考试工作等。
3.协调人社部系统与电大系统的业务联系,包括人社部系统教学点的设置与审批、证书课程的资源建设与教学支持服务、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与发放等。
(二)省级电大
1.负责制定试点专业实施性培养方案和项目实施方案。
2.组织本省电大系统实施本项工作。包括组织师资培训和考评员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学历教育和证书培训的教学、教学管理和考试工作等。
3.负责当地人社部系统与电大系统的业务联系,包括人社部系统教学点的设置与审核、证书课程的教学与支持服务、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与发放等。
五、关于职业资格证书
(一)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反映劳动者具备某种职业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证明,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术水平公正的有效证件,全国范围内通用。
(二)申请条件
通常情况下,每个专业设5门双证课程和职业技能实训 (一) 、(二)。5门双证课程和职业技能实训(一)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可以申请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具备四级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条件,同时三门核心双证课程成绩达85分以上、职业技能实训 (二)达到60分有以上者,可以申请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如涉及特殊职业工种的专业,其申请条件另文通知。
(三)证书申请及发放程序
1.申请时间
省级电大负责组织学生申报,并于每年6月15日前、11月30日前分别将春、秋两季申请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数据上报中央电大。
2.申请材料
(1)申报表(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正面免冠同底的两寸照片3张。
3.中央电大将成绩单和申报材料提交职业资格证书管理部门。
4.职业资格证书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并在30个工作日后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六、教学和考试组织
(一)双证课程由中央电大统一开设,统一课程标准、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
(二)职业技能实训(一)、(二)主要通过技能实训平台,利用计算机、多媒体等教学手段实行虚拟职业技能训练,使学习者直观、全面地练习并提高职业技能。省级电大按照相关要求负责组织实施,学生可以反复进行训练。
七、关于人社部系统教学点的设置
人社部系统符合条件的教学点单位可以申请设立开放教育教学点。教学点的设置与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教学点建设与管理办法》(电校教〔2004〕74号)等文件执行,并按照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申报。
人社部系统办学单位须按照规定要求向当地省级电大提出书面申请,当地省级电大考察申报单位办学条件并将考察结果及意见报中央电大,人社部负责部门和中央电大根据省级电大审核意见共同审核批准设立教学点。
八、证书收费标准与费用分配
1.证书费:为了鼓励开放教育学生在参加高职类专业学习的同时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决定对参加证书课程学习且申请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开放教育学生,一律按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的90%收取证书费。
2.实训产品使用费: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实训(一)》课程的证书实训软件;《职业技能实训(二)》课程的证书实训软件按国家发改委核定的最低价格标准的80%(800元/每生)收取。
特殊职业工种的实训软件费用收取标准与方法另文通知。
3.上列证书相关费用的分配与使用事宜另文通知。
“以职业人教育为核心的职业导向式技能人才培养教学改革”项目是中央电大开放教育的一项重大教学改革,各省级电大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和组织实施工作,切实落实有关专业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保证教学质量。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请及时与中央电大教务处联系。
联 系 人:鄢小平
联系电话:(010)66490553、66490033
电子邮件:yanxp@crtvu.edu.cn
传 真:(010)66419072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