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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4-2005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教育(专科)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05-13    浏览次数:


关于2004-2005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教育(专科)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2005年5月13日

各试点电大:
  现将中央电大《关于2004-2005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教育(专科)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2005]4号及《关于印发开放教育统设必修课程、统服限选课程程形成性考核比例的通知》[2005]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同时对省开课期末考试提出如下安排意见,望遵照执行。
  关于本次考试的几点说明:
  一、本次考试定于2005年7月20日至26日进行。  
  二、本次考试有四科考试涉及新旧教材的使用问题,中央电大安排试卷号不同的新旧教材同时考试,详见附件1。
  三、《计算机应用基础》、《电算化会计》两门课程继续采用无纸化考试,定单请于5月25日前报省电大考务科,考试时间在7月20-26日之间组织进行,具体时间根据各分校情况自行安排,然后报省电大考务科。考试结束5天内,通过省校FTP把成绩文件(*.cks)上传。《计算机应用基础》服务器地址己改为211.147.160.10,请各分校修改报名机及考试服务器对应地址,如有问题请与省校联系。
  四、中央电大下发《英语学习指南》课程(2153)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在省开课时间表里。省开课《法学概论》(8199)由试点电大自行组织命题考试,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报省电大教务处考务科。
  五、平时成绩、毕业论文、实践环节课程考试成绩在考试前两周上报省电大教务处考务科,严格按照吉电大校发[2002]35号文件和吉电大校发[2003]12号文件补充通知的规定执行。
  六、集中实践环节课程、毕业论文等随课程报考填涂报考卡。(课程代码详见附件4)。
  七、非在藉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八、因考试时间缩短,个别课程考试安排有冲突,请各试点电大安排好考生留考和试题保密工作。
  九、期末考试成绩下发后,各试点电大一定要及时核对成绩,在开学后两周内处理考试成绩,过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十、各试点电大要切实加强考试的组织管理,加强对监考人员的培训,加强对考生的考前教育,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各类违纪现象发生。
  十一、各分校报考时间截止到2005年5月30日。无教务管理软件的各县站具体截止时间如下:
    6月1日  桦甸 舒兰 蛟河
    6月2日  敦化 珲春 
    6月3日  柳河 梅河 辉南
    6月4日  通榆 镇赉
  十二、 各分校报考时需向省电大缴纳考试费:考试费按吉电大校发[2003]72号文件执行。试卷在考试结束后三日内送省电大。
  考务科办公联系电话:0431—5379233。
     
  附件1:中央电大《关于2004~2005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教育(专科)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附件2:关于2004~2005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教育(专科)省开课期末考试时间表
  附件3:关于2004~2005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实践课、毕业论文科目
  附件4:开放专科形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