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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国电大2005年7月期末考试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07-06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全国电大2005年7月期末考试抽查工作的通知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文件  电校考[2005]18号  2005年7月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大学:
  为积极推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的教学工作,做好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的总结性评估,中央电大决定于2005年7月电大期末考试期间组织全国性的考试抽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目的
  整体把握全国电大考试工作的情况,科学分析考试质量,对考试的命题、组织、阅卷、成绩统计等过程进行调查和研究,从而促进教学过程的落实,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管理。
  二、抽查方法
  采用随机抽样调查的方法。具体如下:
  1.考点抽样
  从每所省级电大中随机抽取2个考点,抽取中央电大直属学习中心的1个考点。总共抽取约90个考点。
  2.课程抽样
  本次课程抽样范围为在全国电大统一开设的开放教育试点本科课程。在2005年前已开设的本科专业中抽取开设时间较长、注册学生较多的8个专业,每个专业选择1-2门统设必修课程,其中包括1-2门公共基础课程。总共抽查大约12门课程。对于确定的样本课程,各样本考点均需全部进行抽查。
  3.监考方式
  采用蹲考和巡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被抽查考点均由中央电大委派专人前往。
  4.试卷评阅
  所有样本考点被抽查课程试卷的评阅工作,全部由中央电大负责组织完成。
  三、抽查队伍组成
  1.中央电大向每个被抽查考点派出一个抽查小组,每个小组2-3名成员,其组成包括教育部评估课题组专家、合作高校专家,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的教学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或科研人员等。
  2.各省级电大均需选派人员参与考试抽查队伍。可视具体情况,选派1-2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本次考试抽查工作。
  3.参与考试抽查工作人员要求熟悉电大考试管理有关规定,有一定的巡考、监考工作经验;热爱电大事业,责任心强,原则性强,组织纪律性强。具体要求为:
  (1)电大校领导或教务、考试部门负责人。
  (2)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学和教学管理人员。
  4.推荐报名方式:6月25日前将选派人员名单及其性别、年龄、职称、工作系部、联系电话等,通过电话或传真报中央电大考试中心(见附件)。联系人:王冬鸥,联系电话:(010)66490519,传真:(010)66490519。
  四、抽查工作安排
  1.6月下旬中央电大确定抽查考点和各抽查小组人选。
  2.7月10日前各省级电大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上报本校所有考点信息数据、考场编排信息数据。
  3.中央电大于7月中旬通知各省级电大抽查小组人员名单及巡考安排。
  4.7月22日—25日各抽查小组分赴各省级电大考点。
  5.所有被抽查考点于7月26日前将所抽查课程(包括本次蹲考的和没有蹲考的)的试卷通过机要寄至中央电大考试中心,并要求附上试卷清单。
  6.各省级电大于7月26日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上报所有被抽查学生的形成性考核成绩数据,放在“考试论坛”栏中。
  7.8月10日前由中央电大组织完成阅卷和登分工作。
  8.8月下旬中央电大考试中心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下发所抽查课程的成绩数据。
  9.9月下旬中央电大考试中心将所抽查课程的试卷寄回各省级电大。
  10.中央电大于11月完成统计分析报告。
  五、抽查工作要求
  1.本次考试抽查工作由于抽查范围较大,牵涉面较广,请各省级电大按照统一布置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2.各级电大要充分认识这次考试抽查工作的重要性,并给予高度重视,不论查到哪个考点,都应妥善安排和处理好有关事宜。
  3.请各省级电大于期末考试前将各考点的试卷分配表准备齐全,以备抽查小组查验和使用。

附件:参加全国电大考试抽查工作人员推荐表

二○○五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电大   考试   抽查   通知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5年6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