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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03年普专班毕业生就业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3-05-07    浏览次数:


关于报送2003年普专班毕业生就业方案的通知


各分校、系统工作站:
  为做好2003年普专班毕业生就业前的准备工作,现将报送2003年普专班毕业生就业方案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校要认真、准确,并及时将普专班毕业生就业方案报送省电大学籍科。
  2、就业方案中,毕业生自然情况要以资格审查数据为准,各校对已签约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应进行初审,经省电大复审后上报省就业指导中心,统一纳入2003年全省毕业生就业方案。
  3、报送毕业生就业方案时,对专生本、申请缓派、不申请就业等情况的毕业生,在备注中说明并附相关材料。
  4、各校统一上报数据库软盘,数据库结构见附件一。
  5、请各校于6月2日前将就业方案、已签约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和申请缓派的毕业生档案上报省电大学籍科。

  附件一:2003年吉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方案数据库结构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 教务处
200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