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为: 首页 > 教务信息 > 正文
关于转发中央电大《关于组织金融学、会计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位英语及英语专业第二外语考试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2-09-27    浏览次数:


关于转发中央电大《关于组织金融学、会计学、工商管理专业
学位英语及英语专业第二外语考试的通知》的通知
各试点电大:
  现将中央电大电校考[2002]12号文件《关于组织金融学、会计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位英语及英语专业第二外语考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认真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时间及有关要求按中央电大文件执行。
  二、考点设置:要求考点应设在分校所在地。考生在10人以下不得单独设置考点,如有参加考试者可将学生的情况上报省电大教务处考务科,经省电大批准到指定地点进行考试。
  三、报卷工作:各试点电大务必于10月14日前,将金融学专业学士位英语水平考试试卷订单(附件1),会计学专业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试卷订单(附件2),工商管理专业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试卷订单(附件3),英语专业学位第二外语试卷订单(附件4),报省电大教务处考务科。逾期不报,责任自负。
  四、关于参加金融学专业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的考生花名册和试卷订单一同报省电大教务处考务科。
  五、考试费用:考试收费标准暂按中央电大文件规定执行(即每人30元),订卷同时将考试相关费用一并交省电大教务处考务科。
  以上各专业的学士学位考试很重要,希望各试点单位领导要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按中央电大的文件精神组织好本次考试工作。
  附件:关于组织金融学、会计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位英语及英语专业学位第二外语考试的通知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
二00二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