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为: 首页 > 教务信息 > 正文
关于做好迎接中央电大2004年7月期末考试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4-05-09    浏览次数: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通知

吉电大校发[2004]33号                         签发人:杨树林


关于做好迎接中央电大2004年7月期末考试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试点分校、县站:

  按照中央电大《关于组织全国电大2004年7月期末考试抽查工作的通知》(电校考[2004]12号)精神,为做好迎接中央电大考试抽查工作,现对迎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省各级电大要提高对中央电大期末考试抽查工作的认识,要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电大电校考[2004]12号文件的内容和精神。要全力以赴做好迎考工作的准备工作,配合中央电大组织好期末考试工作。把迎考的准备工作,摆在学校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各校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来抓迎考工作。期末考试抽查是“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试点学校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迎考工作的领导力度,按照中央电大的要求,落实迎考工作,尽早做好教学安排。
  二、要以迎考为契机,全面促进我省电大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迎接中央电大期末抽考,不能做表面文章,要在全面推动教学工作和切实提高教学质量上下功夫。要认真按照中央电大和省电大试点教学要求,组织教学活动。要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各学校要落实课程面授辅导,督促学生自学,安排好教师答疑,组织好形成性教学及考核。要真正从提高学习效果出发,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开展教学活动,不允许在教学过程或教学环节中出现死角。
  三、各试点学校于5月15日前,将迎考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和迎考工作方案以电子文本邮件形式报省电大教务处。
  教务处信箱:jwchu@jlrtvu.jl.cn
  附:中央电大电校考[2004]12号文件


二○○四年五月八日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文件

电校考[2004]12号



关于组织全国电大2004年7月期末考试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大学:
  根据“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总结性评估提出的对期末考试进行抽查的要求,经中央电大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2004年7月电大期末考试期间组织一次全国性的考试抽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的目的
  真实把握电大开放教育的考试情况,科学分析考试质量,对考试的命题、组织、阅卷、成绩统计等全过程进行调查和分析,反馈教学信息,进一步提高教学和考试管理的质量。
  二、抽查方法
  根据电大系统的实际情况,本次抽查原则上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1、考点抽样
  根据统计学抽样调查的要求,本次抽查所抽取的样本容量应不低于30个。为保证本次抽查的考点具有代表性,本次抽查将全国44所省级电大的全部考点(包括省级、地市级、县级三级考点)分为44个单位三个层级,从每个单位中随机抽取1个考点,共抽取44个考点。
  2、课程抽样
  本次课程抽查对象为全国电大开放教育本科课程。在2004年开设的15个专业中抽取开设时间较长、注册学生较多的8个专业,每个专业选择1-2门课程,以及1-2门公共基础课程。总共抽查10门课程,各样本考点均全部进行抽查。
  3、监考
  所有被抽查考点均由中央电大委派专人蹲点监考、巡考。
  4、试卷评阅
  样本考点被抽查考场试卷的评阅工作,全部由中央电大在北京组织完成。
  5、形成性考核册抽查
  样本考点须提交被抽查考场全部考生的形成性考核册,形成性考核的检查工作由中央电大在北京组织完成。
  三、抽查队伍组成
  1、中央电大向每个被抽查考点派出一个抽查小组,每个小组有3名成员。
  2、抽查小组成员包括:教育部评估课题组专家、合作高校专家,中央电大教学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以教师为主),省级电大专家(有一定巡考、监考工作经验,并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学及教学管理人员)。
  3、本次抽查人员的调配,除中央电大人员外,合作高校及各省级电大人员分别到邻近省区交叉监考。
  四、抽查工作安排
  1、6月中旬确定抽查考点和各抽查小组人选;
  2、7月12日—13日通知抽查考点;
  3、7月14—7月16日(共3天),各抽查小组到考点蹲点监考、巡考;
  4、7月30日前完成阅卷和登分工作;
  5、9月30日前完成统计分析报告。
  五、抽查工作要求
  1、各级电大要充分认识这次考试抽查工作的重要性,并给予高度的重视。
  2、各省级电大于期末考试前将各考点的试卷分配表准备齐全,以备抽查小组查验和使用。
  3、本次考试抽查工作由中央电大统一组织。因抽查范围大,牵涉面广,请全国电大系统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考试中心
二00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