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央电大《关于组织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法学专业学士学位英语考试的通知》的通知
各分校、有关试点电大:
现将中央电大电校考[2003]24号文件《关于组织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专业学士学位英语考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望认真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时间及有关要求按中央电大文件严格执行。
二、考点设置:中央电大要求考点应设在省电大,考生在60人以下不得设置考点,每个考场按30人的标准设置。各分校、有关试点电大如有参加考试者可将学生情况上报省电大教务处考务科。
三、报名工作:各分校、有关试点电大务必于2003年10月9日前,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专业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考生报名册(附件四),报省电大教务处考务科。报名时各项填写必须准确无误,未按期上报名册的各分校及有关试点电大视无考生考试,其责任自负。
四、考试收费:
根据本科专业学士学位考试收费规定,各分校、有关试点电大按每人次50元的标准向省电大交纳学位外语考试费,在上报名册的同时将考试费用交省电大教务处考务科。
本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专业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很重要,希望各试点单位领导要给予高度重视,请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认真做好报名工作。
附件:关于组织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专业学士学位英语考试的通知。
二00三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