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广播电视大学文件
吉电大校发[2015] 49号
关于开展2015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分校、县站:
为配合国家开放大学2015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活动,向社会展示电大毕业生的风采,树立国家开放大学的良好形象,在学生中树立学习的榜样,省校决定在全省电大系统开展评选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5年1月和7月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及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及程序
各分校、县站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推荐本校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及程序遵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附件1)进行评选。其中,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毕业作业)成绩良(含)以上或不低于75分。
三、推荐名额
各地区分校、示范校可推荐2人,县级电大可推荐1人。
以下情形之一者可不受推荐名额限制:
(1)在读期间或毕业后获得省部级或大军区级以上荣誉称号者,各项平均成绩要求可降低5分(省部级奖励是指省级党委和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和国家各部委授予的奖励,省级党委或政府所属委、办、厅(局)等部门授予的省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也视为省级奖励)。
(2)获得博士、硕士学位后又参加电大学习者,并且在读期间表现突出。
各分校、县站在推荐候选人时,应结合本校实际,注意兼顾不同类型的学生群体(如少数民族毕业生、边远地区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毕业生等)。
四、报送材料
1、2015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
2、2015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
3、2015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及撰写要求(附件4)。
4、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成绩单(包括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及综合实践环节成绩)。
5、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一张5寸学习或工作照片、一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贴在推荐表格上)。
6、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在读期间或毕业后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其中,材料1、3 、5在寄送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的同时,还需提交电子文件。
五、工作进度及要求
各分校、县站要根据评选办法的要求,将职责落实到相应的部门和人员,做好组织发动、评选和推荐工作,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按照报送材料要求于2015年12月7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省校学籍科。
六、注意事项
各分校、县站在组织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过程中,应注意如下几个方面:
1、各分校、县站必须在候选人推荐表中签署审核意见,意见应包含对推荐表中信息和其他材料的核实情况以及初审情况,由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只有部门印章一律视为无效。
2、成绩单务必通过教务管理软件打印,以保证成绩的准确性和样式统一。同时,在表格下方注明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其他课程平均成绩,以及“成绩审核无误”。如打印成绩单计算有误,请以文字注明。另外,在成绩单学校意见栏中填写“同意毕业”的字样,并加盖各分校、县站学籍审核部门印章。
3、各分校、县站应避免出现候选人过分集中的情况,如候选人来自同一教学点的同一专业或同一班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委员会原则上将只择优评选一人。
4、候选人所在分校、县站应认真审核候选人事迹介绍,如出现与事实明显不符的情况,将取消候选人的参评资格。
5、各分校、县站要严格按照推荐名额上报候选人,如超出名额上报,优秀毕业生评选委员会将取消多报候选人的参评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韩雪琳
电 话:0431-85379232
电子邮箱:hana2554@qq.com
通信地址:吉林省 长春市 人民大街6815号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 教务处 学籍科
邮政编码:130022
附件:
1、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2、
2015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
3、
2015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
4、
2015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撰写要求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