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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央电大关于印发《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8-24    浏览次数:


转发中央电大关于印发《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0年08月2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直属学院、八一学院、总参学院、空军学院、西藏学院、残疾人教育学院:
  为落实《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合作协议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与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经充分协商,制定了《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学位授予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