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电大对1991年至2000年颁发的毕业证书进行登记的通知
吉电大校发[2002]27号文
各分校、系统工作站:
根据省教育厅吉教学字[2002]1号《转发〈教育部关于对1991年至2000年 颁发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进行登记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对我省电大1991年至 2000年颁发的毕业证书进行登记工作。经登记的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审核后上报教育部 进入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档案数据库,供社会用人单位网上查询。为做好此项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我省电大合格学生颁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是我校的义务。 因此,各分校和系统工作站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由一名校级领导做为该项工作的负责人, 实行领导责任制,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校对"和"录入"工作,保证此项工作稳妥进行。
二、登记的毕业证书为1991年至2000年我校颁发的普专和成人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登记的内容为:
1、学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2、学习起止日期、专业、层次;
3、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成人脱产、成人业余);
4、毕业、证书编号;
5、毕业学校名称;
6、成人生和普通专科生录取年度;
三、根据我省电大的实际情况,我校的毕业证书登记工作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先由省电大根据毕业生名单中的信息对全省电大1991年至2000年颁发的毕业证书 进行登记录入工作。录入的内容为:学号、姓名、性别、专业、层次、毕业、证书编号和毕业学校名称。
第二步:省电大完成录入工作后,把信息软盘发给各分校和系统工作站。各分校和系统工作站 按省电大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要完成两项工作,即"校对"和"录入"工作。
1、校对工作:需要校对的内容为: (1)、校对项目:姓名、性别、专业、证书编号。 (2)、对省校录入错误的"字"和"项目"予以更正。 (3)、因省校保存的毕业生名单,有些项目没有填全,所以无法录入的学生内容,请各校负责填上。
2、录入工作:需要录入的内容为:出生日期、学习起止日期、学习形式 (普通全日制、成人脱产、业余)。
在校对的过程中,如发现漏录的毕业证书,请各校进行补录, 并将补录的毕业生名单和信息软盘一起交还省电大。
四、省电大根据省校录入工作进展情况,有计划地确定各分校和 系统工作站的校对和录入时间(电话通知)。
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校要步调一致,配合省电大, 共同完成好毕业证书的登记录入工作。
(二00二年三月二十六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