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科学生毕业实践教学要求的通知
各分校、试点学校:
为做好专科毕业年级学生实践教学工作,现对成人专科(含普专)和开放试点教育专科毕业集中实践性教学工作做如下安排:
1、毕业集中实践环节主要是指:理工科类各专业的毕业设计、毕业论文,
文经科类各专业的毕业作业,艺术类各专业的毕业设计、毕业演出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同时也包括理工科类的课程设计、各种课程实习、生产实习、毕业设计实习,文经科类的社会调查、会计实务,艺术类的考察与收集资料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2上述实践环节都有学分,必须在全部课程学习结束前完成,成绩合格才能取得学分,否则学生不能毕业。
3、毕业实践环节由分校负责组织进行。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和毕业作业等集中实践环节,要在毕业前一个学期布置,毕业前完成实践教学全部组织和实施过程(包括成绩评定)。
4、各校要认真组织实践性教学,要按照相关专业的实施细则和课程大纲组织实践教学,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要聘请符合要求的指导教师参与实践教学工作。实践教学不能走过场,要有工作方案、组织机构名单、教学过程纪录、翔实的学生学习和实践成果(论文、作业、报告等)、成绩单等。
5、期末考试前成绩单上报省电大教务处,成人(含普专)成绩单报学籍科,开放教育成绩单报考务科。省电大将随时对各分校的实践性教学工作进行抽查,检查中有违规行为的学校,视其情节轻重将给予成绩暂缓通过、成绩无效的处罚。
6、自2004届毕业生开始实行。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
二OO三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