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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年度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14    浏览次数: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文件

吉电大校发〔2017〕109号



关于评选2017年度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分校、县站,校内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国开学〔2017〕7号)文件精神,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决定继续在全省电大系统开展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7年1月和7月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及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各办学单位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推荐本校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及程序遵照《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国开学〔2016〕10号)进行评选。

  三、推荐名额及要求

  (一)推荐名额

  按各办学单位2017年1月和7月开放教育毕业生总数的5‰确定推荐名额,计算时四舍五入。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可不受推荐名额限制:

  1.独立或作为主要成员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或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区级及以上奖励者。

  省部级奖励是指省级党委和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和国家各部委授予的奖励,省级党委或政府所属委、办、厅(局)等部门授予的省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等类似奖项也视为省级奖励。

  2.独立或作为主要成员获得大型集团总公司的先进个人、劳动模范或集体荣誉者。

  3.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国家级重点课题或出版原创性的专著者。

  (二)推荐要求

  1.各办学单位实行排序推荐,即根据评选要求对所有推荐对象进行排序(排序结果应体现在《2017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1中)。

  2.推荐表中排名第1、2位的视为分校推荐的2017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省校据此组织评审,择优推荐参加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

  3.毕业生总人数均以省校教务处上报国家开放大学并通过毕业资格审核的数据为准。各分校应严格按照推荐名额上报候选人。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1.2017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1)。

  2.2017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

  3.2017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撰写要求见附件3)。

  4.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成绩单(包括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及综合实践环节成绩)。

  5.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二张5寸学习或工作照片、二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贴在推荐表格上)。

  6.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在读期间或毕业后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文件,纸质材料需加盖分校公章。

  五、工作进度及要求

  各办学单位要根据评选办法的要求,将职责落实到相应的部门和人员,做好组织发动、评选和推荐工作,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按照报送材料要求于2017年12月8日前将纸质及电子材料报送省电大教务处学籍科。

  六、注意事项

  1.各办学单位须在候选人推荐表中签署审核意见,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只有部门印章一律视为无效。

  2.成绩单须通过教务管理软件打印,以保证成绩的准确性和成绩单格式统一。同时,在表格下方注明课程平均成绩,以及“成绩审核无误”字样。如打印成绩单计算有误,请以文字注明。另外,在成绩单学校意见栏中填写“同意毕业”的字样,并加盖各办学单位学籍审核部门印章。

  3.各办学单位应避免出现候选人过分集中的情况,如候选人来自同一教学点的同一专业或同一班级,原则上将只择优评选一人。

  4.候选人所在办学单位应认真审核候选人事迹介绍,如出现与事实明显不符的情况,将取消候选人的参评资格。

  5.各办学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名额上报候选人,超出名额上报的候选人(不受名额限制者除外)将不被列入正式参评名单。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韩雪琳,杨娇寰

  联系电话:0431-85379232

  电子邮箱:hana2554@qq.com

  邮政编码:130022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6815号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学籍科  

  附件:1.2017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

     2.2017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        

     3.2017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撰写要求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