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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关于2004年7月抽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4-06-18    浏览次数: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关于2004年7月抽考工作的
通     知

2004年6月18日

各分校、系统工作站、试点县电大:
  为加强试点项目教学质量分析和研究,做好2004年7月考试抽考工作,落实中央电大关于2004年7月考试抽考工作的安排,经研究,现对我校期末考试抽考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抽查考点及专业。试点本科两个考点、试点专科一个考点、成人专科一个考点。本科抽考的专业和课程由央电大确定,以日后中央电大通知为准。试点专科为03秋季注册的法学专业的学生,成人专科为04级工商企业管理、会计电算化、法律三个专业的学生。
  二、考点抽考办法。本科的一个考点为中央电大随机抽取产生,本科的另一个考点为同年级同专业对照考点,由省电大在剩余的相同年级和相同专业的试点本科考点中随机抽取。因为是对照性的考点,所抽查试点校的类型(分校或县级电大管理站)、专业应与中央电大抽取的考点一致。例如:中央电大抽取的是某一分校的考点,则另一对照考点也应在其余的分校中抽取。如果中央电大抽取的是县级试点校,则另一对照考点在其余的县级试点电大中抽取。试点专科、成人专科的抽考考点,分别在试点专科和成人专科考点中随机抽取。考点抽取分两轮完成,第一轮先抽试点学校,第二轮在试点学校中抽考点。考点抽取工作在接到中央电大抽考通知的当天在省电大进行,为体现考点抽取工作的公平性,届时请各分校,系统工作站、试点县电大派人参加。每所独立注册的分校、系统工作站和试点县级电大最多承担一个类型、一个专业的抽考考点。  
  三、工作要求
  1、各校要端正对期末抽考工作的认识,抓紧时间组织好考前的教学和期末辅导工作,以积极的态度迎接期末考试抽考工作。
  2、确定省试点专科、成人专科抽考的课程,实施监考、阅卷、形成性考核册抽查等项工作,要按照中央电大电校考[2004]12号文件要求进行。试点本科、试点专科学生的形成性考核工作要认真按照省校要求完成,成绩单于7月10日前送交省电大教务处考务科,学生平时作业册保存在分校或试点县电大,以备上级电大调用抽查。确定为抽考的考点的学生的相关课程的作业册期末考试前送交省校教务处考务科。
  3、抽考日期:7月13—16日。
  4、抽考课程:04级成人专科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抽考5133号《基础会计学》和5351号《政治经济学》;会计电算化专业抽考5076号《计算机应用基础》和5351号《政治经济学》;法律专业抽考3384号《宪法学》和3070号《法理学》;试点专科法律专业抽考2106号《宪法学》和2107号《刑法学(1)》。
  5、为配合省校考点抽取工作,各校要认真填写本次期末考试考点年级专业表(详见附表),此表应于6月25日前交省校教务处考务科。
  附表:吉林广播电视大学2004年7月考试抽考考点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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