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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09年9月“统考”考务工作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9-02    浏览次数:



关于加强2009年9月“统考”考务工作管理的通知
奥鹏中心〔2009〕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大学奥鹏远程教育管理中心、统考考务办公室,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西藏学院:
  2009年第2次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将于9月5日至8日举行。与以往历次统考相比,本次统考面临的形势较为特殊,主要是异地借考的考生多达14646人次,涉及2966个试点高校的校外学习中心和544个借考考点,主要分布于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陕西、甘肃、宁夏等二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鉴于上述情况,加强本次统考的考务工作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杜绝一切形式的作弊、舞弊等违纪行为,显得尤为重要。
  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提高网络教育的社会声誉,确保本次统考考务工作顺利平稳进行,要求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领导高度重视,落实管理规定
  各级统考考务单位主管领导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统考考务工作对全局的重要性,将其提高到事关网络教育生存发展的认识高度,做到思想重视、制度保证、细节落实、节点管控,健全各级领导机构,落实各项制度。尤其应重点落实考试过程组织、考试保密和严肃考风考纪等工作。
  二、抓好考试过程管理、严抓考风考纪
  各考点必须加强考前、考中和考后各环节的管理和监控,严抓考风考纪。
  1.加强现场监控,充分发挥考场网络监控系统的功能
考点监考教师须严格按照考务工作流程组织考试,密切注意考试情况,防止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发生,对于任何异常情况须立即向主考进行汇报。
已安装考场网络监控系统的考点,在考前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联调;考试全程开启并录制,同时与中央监控指挥中心保持联通状态;考试结束后,考点须按规定将视频光盘寄至奥鹏远程教育中心。
  2.张榜公布异地借考考生情况,加强考风考纪教育
  本次统考共有544个考点存在异地借考情况,对考点考风考纪管理工作带来一定难度。有异地借考情况的考点,须在醒目位置公示本考点异地借考的考生情况,并张贴网考办关于“考生替考将取消统考资格”的规定。
监考教师应认真检查核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核实考生身份,严防替考。对于身份不明且考生认定自己不是替考者,监考教师应对该考生进行拍照,记录其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要求考生以书面形式承诺未进行替考。考试结束后,考点应将相关资料及时寄送至奥鹏远程教育中心。
  监考教师应在开考前宣读考场规则,对考生加强考风考纪教育,严禁考生携带通讯工具和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3.加强考试值班工作,及时上报重特大突发事件
  各级考务单位须安排专人进行考试值班,详细记录考试过程中各类突发事件和违纪情况,建立考试值班报告制度,对于试卷丢失、泄密,大规模违纪作弊和媒体采访曝光等重大事件,必须在及时向上级值班人员汇报。
  三、做好试卷和机(网)考数据安全保密工作
各级考务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考试过程中的试卷和机(网)考数据安全保密工作,接受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严格执行考试保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保密措施,确保试卷运送和回送、机(网)考数据下发、保管和回收等各个环节按规范操作。
  各有关单位应高度负责,做好本次统考组织工作。对于统考中玩忽职守、不负责任,导致发生考试事故的相关工作人员,奥鹏远程教育中心将建议其所在单位依据《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奥鹏远程教育中心
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