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8年度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开放教育单位:
为配合中央电大2008年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活动,向社会展示电大毕业生的风采,树立广播电视大学的良好形象,在学生中树立学习的榜样,省校决定在全省电大系统开展评选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的活动。各单位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推荐本校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08年春、秋两季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具体评选条件按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电校学[2008]4号)执行(附件1)。
三、推荐比例
1.各开放教育单位按2008年春季、秋季开放教育毕业生人数的3%进行推荐,计算时实行四舍五入。
2.2008年春季、秋季开放教育毕业生人数均以省校教务处上报中央电大并通过毕业资格审核的数据为准。
3.在读期间或毕业后获得国家、省(部)级荣誉称号;已获得博士、硕士学位后又参加电大学习,并且在读期间表现突出,可以不占学校的名额。推选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四、评选材料
1.《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
2.《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一份(见附件3)。
3.被推荐优秀毕业生的成绩单(包括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集中实践环节成绩),通过教务管理软件打印,同时注明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和选修课程平均成绩。
4.被推荐为优秀毕业生的优秀事迹介绍、事迹摘要及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优秀事迹介绍限2000字以内,事迹摘要限500字以内(请参见附件4的要求及样例)。事迹介绍标题和事迹摘要标题采用小3号黑体,正文采用小4号宋体,A4纸打印,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5.被推荐为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需交两张5寸学习或工作照片、两张2寸彩色证件照片(其中一张要贴在推荐表格上)。
五、评选程序及时间
1.评选活动采取基层推荐与省校集中评审的办法。省校对各单位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情况进行汇总,组织评审,并在网上公示一周时间。
2. 评选名单确定以后,省校将对“优秀毕业生”获得者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证书并在网上宣传其优秀事迹,并择优推荐2人参加中央电大2008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
3. 推荐书面材料及电子稿于2009年1月15日前上报省电大教务处学籍科。
联 系 人:刘长虹
联系电话:0431-85379232
附件:
1、《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2、《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3、《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
4、2008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及事迹摘要撰写要求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