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7月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吉电大校发【2015】26号
各分校、县站,校内有关部门:
2015年春季期末考试定于2015年7月11日至14日进行。为全面加强考试管理,切实做好考务工作,深化考风考纪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考试组织机构
省校成立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吴 限
成 员:孙 利 薛丽敏 侯国华 宋国平 霍 健 郭喜荣
孙明艳 孙 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电大教务处。
二、高度重视试卷管理
1.认真做好试卷发放和运送工作。试卷由省校统一发放,各分校、县站必须由两人以上取送试卷,不按规定来人取卷,省校将不予发放。要严格履行试卷出入库登记手续。运送试卷要采取稳妥方式,途中不准在公共场所逗留,确保试卷绝对保密、安全。
2.认真做好试卷监护工作。全省电大所有考点必须设有专门的保密卷库、专用铁柜,卷库安装防盗门和铁窗护栏。要安排两人以上全天24小时监护试卷,卷库钥匙由监护人员分别掌管,互相制约。
3.吉林分校,延边分校,白山分校,四平分校要做好所辖考点试卷管理工作,明确责任,确保试卷万无一失。
4.做好省直考点试卷管理工作。开放学院及所辖长春市内所有考点的试卷,当天取送。考试期间,当场考试试卷必须当场装订、当场回收卷库。
三、严格规范考点建设
1.全省电大所有考点必须是经过正式批准、正式挂牌的考点,不准私设考点,严禁在县以下设立考点。如违反规定,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必要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全省电大所有考点都要制定考试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对考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性事件要制定应急预案。
3.所有考点考场的选择,一定要选择交通便利、考场内宽敞明亮、卫生条件较好的场所。考试期间要为考生准备饮用水和应急药品等,为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4.要对考点考场周边区域加强管理,加强巡视和监控。要设立隔离带或警戒线,与考试无关人员一律谢绝入内。
四、严肃考风考纪工作
1.严格选配监考教师、流动监考。每场考试必须安排两人监考,要选配责任心强,熟悉考务工作的人员担任监考教师和流动监考,对在考试过程中不负责任的监考人员要及时撤换。
2.做好考前培训工作。考试前要对监考教师和考生进行必要的培训,熟悉相关业务和知识,强化考风考纪意识。
3.认真落实监考工作。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监考流程,确保考场严格、正常、有序。
4.加强通讯设备的管理,所有考场必须开启手机屏蔽仪。
5.加强考试巡视工作。省校将选派巡视员分赴各地,严密督察考试组织、试卷管理和考风考纪情况。各分校对所辖考点也务必派出巡视人员,督察有关工作的落实,坚决杜绝不派巡视员的现象。
6.加强网络信息监控。各分校、县站在考试前一周至考试结束时间段内,对网络信息进行监控,发现涉及本地区、本考点的考试不良信息,要及时跟踪、调查并删除信息。
五、强化责任追究制度
1.为了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继续强化责任追究制度。省校与考区(考点)签订《加强考试管理工作责任书》,考点与考生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相关工作务必提前落实到位。
2.各考区(考点)要认真履行考试管理工作责任书的要求,积极、稳妥、有效地做好考试各项工作,对履行责任书不力,考试中出现严重违纪、试题泄密、误时等重大责任事故者,除取消考点资格外,还要按照责任隶属关系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六、有关考务工作要求
1.考生参加考试必须“三证”俱全: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考条;考生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有带进考场的必须主动交到监考教师委妥善保管;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
2.考试卷本封皮要求填写的项目必须填全、填准,在封皮右侧填写首考号、实考人数、缺考号等项目,卷本左半部分只写试卷号,试卷保密号;考场报告单填写要详细。
3.各单位要把本次期末考试安排的相关材料在开考前5天报送省电大教务处考务科。
4.关于基于网络的课程考核改革试点终结性考试和无纸化考试的组织工作,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和省电大的要求认真执行。
5.各单位务必在考试结束后2日内将试卷以安全方式送省电大教务处考务科。
6.开卷及半开卷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要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及省电大的文件精神进行。
七、建立考试报告制度
在考试期间要建立考试报告制度。每天考试结束,各考点要在电大教务QQ群中报告情况是否正常。如出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电大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省电大教务处考试期间值班电话:
0431—85379233、85379231
手机:15643080096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考生承诺书及考点责任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