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精神加强考试管理的通知
2004年1月5日
各分校、县站及各考区、考点:
现就我校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坚决刹住高等学校考试作弊歪风的紧急通知》精神和中央电大电校[2003]32号、电校考[2003]33号文件要求,对我校期末考试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加强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各级电大要按照教育部及中央电大通知精神,成立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的主要领导任组长,把期末考试工作列为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要切实把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到实处,按照中央电大和省电大关于考试工作的要求,做好考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实行考试工作责任制,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个人岗位责任。
2、提高对考试工作的认识。要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坚决刹住高等学校考试作弊歪风的紧急通知》的内容,深刻领会教育部关于考试工作的精神,要严格按照中央电大两个文件(32号、33号)要求去做,在思想上不能有丝毫动摇。我们必须站在贯彻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对国家、对教育、对学生极端负责的态度,提高对考试工作的认识,提高对严肃考风考纪的认识。在办学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办学的社会效益,不能只顾眼前的经济效益。
3、结合本次考试工作,认真做好考点清理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央电大关于考点设置的要求,规范本校的考点设置工作。一些试点学校,招生工作不够规范,考点设置不尽合理,要在本次考试前调整考点布局。通过考试,认真查找和总结由于考点设置不合理,在考试中暴露的问题,要研究考点整顿、调整的方案。
4、采取措施,保证考试正常进行。各考区、考点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保证考试工作正常进行。在多年的考试工作中,各办学单位已经形成比较完整的考试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要很好的对此进行总结,各校要认真学习中央电大《主考职责》、《考点布置、考场管理的具体要求》、《监考人员职责》等考试规范性要求,结合本校考试工作具体情况,制定较详细的可操作性的实施办法,把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到位。真正做到考试工作的每个环节都不出问题。要认真做好考生的考前教育,做好监考人员的培训,做好考场准备。提高考生和监考人员对严肃考试纪律的认识,教育监考人员严肃执纪,教育考生遵守考试纪律。
5、加强试卷管理。要再次认真学习中央电大关于今年暑期考试工作的通报,加强对试卷的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试卷考前、考中和考后的保管工作。不得有任何失密的机会和可能存在。广播电视大学考试属于全国统一考试,属于国家级秘密,各考区考点的试卷管理要严格按照中央电大电校考[2003]31号文件的通知的精神和教育部保密办公室、国家保密局的相关规定管理。试卷运送和保管一定要规范,运送试卷必须做到2人以上,要人不离卷,卷不离人。试卷封存保管期间,试卷库要有保密防范措施,24小时双人守护。考试期间,要做好试卷使用和出入库登记。
6、加强考试巡视工作。考试期间,省校要派出巡视员对全省各考区和考点的考试工作进行巡视,各考区也要对考点派出巡视人员,监督指导考试工作。要选派工作态度认真负责、业务工作熟悉的同志担当巡视员。巡视员代表上级电大对下级电大的考试工作进行督导,要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巡视工作纪律。巡视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与巡视工作无关的活动,下级电大有权监督巡视员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对于巡视员的违纪行为和无理要求,要及时向反映给上级电大的纪律检查部门。
7、各级电大要设立考试纪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
省电大举报电话:
部门 | 电话 | 电子信箱 |
省电大党委纪检办公室 | 0431—5382203 | zhangm@jlrtvu.jl,cn |
省电大教务处 | 0431—5382043 | jwchu@jlrtvu.jl.cn |
省电大教务处考务科 | 0431—5381059 | kw@jlrtvu.jl.cn |
附件:
1、中央电大电校考[2003]32号文件;
2、中央电大电校考[2003]33号文件;
3、主考职责;
4、考点布置、考场管理的具体要求;
5、监考人员职责。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
200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