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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广播电视大学试点项目新增教学点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07-10-30    浏览次数: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试点项目新增教学点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2006年12月制定)
2007年10月30日


  按照教育部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专家组的反馈意见和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根据《吉林电大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吉林广播电视大学试点项目新增教学点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一、评审工作内容
  本次“试点项目”新增教学点评审工作包括两个环节:一个环节是对省级以下电大总结性评估中未合格的试点单位进行评估;另一个环节是对新申报的电大进行审查。
  (一)对省级以下电大总结性评估中未合格的试点单位进行评估
  1、评估目的
  促进基层电大远程开放教育条件下的人才培养模式基本确立,教学模式、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建立并完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和教学支持服务体系;推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重视和支持试点工作,基层电大更好地适应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2、评估依据
  根据教育部、中央电大试点项目评估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评估专家组的反馈意见和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针对《吉林电大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对省级以下电大总结性评估中未合格的试点单位进行评估。
  3、评估指标和标准,见附件1。
  (二)对新申报试点的电大进行审查
  1、审查目的
  针对申报单位教育思想观念的转变情况和对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认识情况,通过考察试点项目需要的基础设施条件、师资队伍建设等情况,确定是否新增教学点。通过这项工作,尽快解决全省电大试点项目发展不平衡问题,促进试点项目的深入开展,推动全省电大远程教育的发展
  2、审查依据
  根据中央电大关于设立试点项目教学点的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和省电大关于新增教学点的要求,对新申报的单位进行审查。
  3、审查内容
  (1)对试点工作的思想认识情况
  要求申办单位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对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内涵、重点和难点以及实施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规律、特点等基本问题有明确的思路,并形成共识。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明确试点工作目标、试点动机端正。重视试点工作,做到组织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政策落实。
  (2)试点需要的四支队伍建设情况
  针对申报专业及有关情况,审查申办单位的师资队伍、技术队伍、管理队伍和科研队伍是否满足试点需要。具体要求如下:
师资队伍:每个专业至少有2名副高职以上专业教师(含兼职教师),其余教师能满足教学需要即可。
  技术队伍:满足远程开放教育技术需求,有专职的网络管理人员、四室(网络教室、视听阅览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技术管理人员,音像、VBI、IP接收和制作人员。
  管理人员:能够承担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管理任务,可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对试点项目教学和教务工作实施管理。
  科研队伍:有科研人员,具备科研能力。
(3)硬件条件达标情况,具体要求见附件2。
  二、评审工作对象
  接受评估的试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接受审查的新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评审工作方式
  参照教育部试点项目评估专家组评估方式进行。对照试点项目评估指标和标准(见附件),全面考察评估,突出核心指标。具体程序为:
  1、听取学校工作汇报;
  2、考察学校办学条件和校容校貌;
  3、召开学生和教师座谈会、对学生和教师进行问卷调查与上机测试(评审组成员分工同时进行);
  4、随堂听课、个别访谈与查阅档案材料(评审组成员分工同时进行);
  5、评审组成员讨论评议
  6、向学校反馈评审情况。
  四、评审工作组织领导
  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成立评审工作组:
  组长:王乃成  杨树林  许世彬
  成员:李明泰  吴 限  马 兵  朴相根  段英彬  侯国华  崔永会  王 镪

附件:1、新申报的电大审查指标和标准
   2、省级以下电大总结性评估中未合格的试点单位评估指标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