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广播电视大学文件
吉电大校发〔2020〕111号
关于开展自查自纠专项工作的通知
各分校、县站,校内相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自查自纠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全系统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围绕是否存在违规办学、是否存在巧立名目收费、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招生、教学管理是否混乱、教学过程是否缺失等现象,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形成专项总结报告,字数在2000字左右(报告模板见附件)。
二、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0年12月12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专项总结报告(加盖校章)报送省校教务处,同时电子版发送至40569466@qq.com。
联 系 人:刘长虹
联系电话:(0431)85379198。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