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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开放大学关于规范开具高等教育学生各类证明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30    浏览次数:

 

吉林开放大学文件
吉开大校发〔2021〕38号


吉林开放大学关于规范开具高等教育学生各类证明的通知

各分校、县站,校内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打造服务型开放大学。为学生提供更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现对开具学历证明、成绩证明、办理毕业证明书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创新工作流程、丰富服务渠道,为学生提供便利化服务。

二、工作步骤

学生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由学生所就读的分校整理、汇总学生提供的相关材料,整理好的材料由分校统一发送到省校教务处邮箱,省校办理好后回传或邮寄给分校。

(一)在读证明

学生在读期间需要开具的证明,由学生所就读的分校开具。证明内容需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入学时间,专业,经办人,联系电话等。

(二)毕业证明

教育部2001年颁布《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教学〔2001〕4号),明确自2001年起国家对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实行电子注册制度,未经注册的学历证书,国家不予承认。

2001年之后获得的毕业证书均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中查询,建议学生本人注册学信档案,申请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2001年之前获得的毕业证书,可申请学历认证报告。建议学生本人注册学信档案,按要求上传材料申请学历认证。如学历认证反馈未通过,学生需按照反馈内容联系当年就读的办学单位办理相关证明材料。

(三)成绩证明

教务系统cps1.0中的学生,可直接在打印平台打印成绩单,加盖分校教务处公章。其余各类学生的成绩证明,如分校无法打印可由省校负责开具。

(四)毕业证明书

1.学生本人填写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审批表(成人教育、普通专科教育毕业生填写附件2;开放教育毕业生填写附件3);

2.提供2张蓝底小二寸照片,一张贴在审批表中,一张用于办理毕业证明书,同时需上报同一底版电子照片(jpg格式,480*640,40K以内);

3.省校办好毕业证明书后,邮寄给分校。分校收到毕业证明书后给省校发送回执。

三、相关要求

(一)人员要求

各分校需指派责任心强、师德高尚的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于2021年5月10日前填写“吉林开放大学办理各类证明联系人统计表”(附件1)。省校汇总后将公布于吉林开放大学官方网站(网站公布的联系人姓名将统一为*老师)。

(二)时间要求

各办学单位收到学生材料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上报省校;省校收到上报的材料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只需电子版材料的,省校将发送至相应分校的电子邮箱;需要纸质材料的,省校邮寄给分校,由分校交给学生。

(三)材料要求

各分校需将学生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个人档案中的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原件、高等学校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考生登记表原件5项材料扫描后统一放入一个文件夹中上报,文件夹命名格式“分校+学生姓名+毕业证号+办理业务”。上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邮件将予以退回,待重新整理后上报。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纯娬、韩雪琳

联系电话:0431-85379232

电子邮箱:xueji@jlrtvu.cn

通讯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6815号 吉林开放大学教务处

邮政编码:130022

                                                                吉林开放大学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代章)

                                                                 2021年4月30日

 

 

  • 附件【附件:1.吉林开放大学办理各类证明联系人统计表.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2.吉林开放大学毕业证明书审批表.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3.国家开放大学毕业证明书审批表.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