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开放大学文件
吉开大校发〔2022〕185号
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分校、县站,校内有关部门:
2021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及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结束,我校姜利等216名同学(附件1)获得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为做好奖学金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及时、足额发放奖学金。2022年12月5日前,各单位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举办适当仪式,足额发放奖学金。学生领取奖学金时,要在签领表(附件2)上签字(不允许代签、代领),签领表需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存档。省校将对奖学金发放工作进行回访,确保全省奖学金发放工作正常有序。
二、要认真收集、整理奖学金发放过程的相关材料。各单位要将奖学金发放的现场录像、照片(至少6张)、获奖感言、签领表扫描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总结等相关资料,于2022年12月5日前送至省校教务处学籍科备案。
三、要做好奖学金发放的宣传报道工作。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奖学金表彰活动,展示国家开放大学优秀学生风采,激发广大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提升电大的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
附件1:《关于公布2021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的通知》
附件2:2021年度获奖学金学生奖学金签领表
吉林开放大学
2022年 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