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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开放大学关于评选“求学圆梦行动” 学习之星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08    浏览次数:

吉林开放大学


吉开大校发[2024]86号



吉林开放大学关于评选“求学圆梦行动” 学习之星活动的通知

各开放大学、学院、学习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吉林开放大学与吉林省总工会关于职工学历提升的合作,共同促进“产教融合、会校合作、工学结合”学历继续教育模式的深入发展,自2020年秋季学期启动“求学圆梦行动”以来,学校在积极推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教育质量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模范带头作用,激发全体系学生积极向学、勇于探索的热情,学校决定开展“求学圆梦行动”学习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系开放教育2022春季入学且参与“求学圆梦行动”项目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品德高尚、行为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在读期间表现优异,在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

(三)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和综合实践(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作业)成绩均不低于75分。其中,未设置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作业)的专业,则按综合实践类课程(如综合实训、综合实践等课程)成绩计算。

(四)在读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名额限制并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

1.独立或作为主要成员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或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区级及以上奖励者。

省部级奖励是指省级党委和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和国家各部委授予的奖励,省级党委或政府所属委、办、厅(局)等部门授予的省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等类似奖项也视为省级奖励。

2.独立或作为主要成员获得大型集团总公司的先进个人、劳动模范或集体荣誉者。

3.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国家级重点课题或出版原创性的专著者。

三、评选程序

初选推荐:由各开放大学、学院及学习中心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选,每个办学单位最多可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3人。

复审评选:吉林开放大学组织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复审,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及模范带头作用等多方面因素,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公示表彰:对获奖学生进行公示,无异议后颁发“求学圆梦行动”学习之星荣誉证书并通过学校网站进行广泛宣传。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1.“求学圆梦行动”项目学习之星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

2.“求学圆梦行动”项目学习之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需进行排序推荐。

3.“求学圆梦行动”项目学习之星候选人事迹介绍(撰写要求见附件3)。

4.候选人成绩单(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毕业论文或综合实践类课程成绩)。

5.候选人5寸学习或工作照片二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张(只提供电子版照片即可)。

6.候选人进入国家开放大学学习以来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除照片外)需同时提供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文件,纸质材料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五、工作进度及要求

各单位根据评选办法的要求,将职责落实到相应的部门和人员,做好组织发动、评选和推荐工作,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按照报送材料要求于2024年10月12日前将纸质及电子材料报送省校教务处学籍科。

六、注意事项

1.各单位需在候选人推荐表中签署审核意见,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只有部门印章一律视为无效。

2.成绩单需通过一平台“个人成绩单打印”模块打印并加盖各单位教务部门公章,以保证成绩的准确性和成绩单格式统一。如打印的成绩单计算有误,请以文字注明。

3.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认真审核候选人事迹介绍,如出现与事实明显不符的情况,将取消候选人的参评资格。

4.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名额上报候选人,超出名额上报的候选人(不受名额限制者除外)将不被列入正式参评名单。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春洋

联系电话:0431-85379232

电子邮箱:373035730@qq.com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6815号 吉林开放大学

吉林开放大学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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