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一”期间放假及假期后上班时间调整的通知
2007年09月27日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十一”放假的具体安排,我校2007年“十一”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7日,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 (星期四)、5日(星期五);10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照常公休,9月29日、30日照常上班。请各部门妥善安排好假期安全工作。
“十一”假期后,我校上午上班时间不变,仍为8︰00~11︰30,下午上班时间调整为13︰00~16︰30。
特此通知
吉林电大校长办公室
200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