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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一”期间放假及假期后上班时间调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9-27    浏览次数:


关于“十一”期间放假及假期后上班时间调整的通知
2007年09月27日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十一”放假的具体安排,我校2007年“十一”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7日,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 (星期四)、5日(星期五);10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照常公休,9月29日、30日照常上班。请各部门妥善安排好假期安全工作。
  “十一”假期后,我校上午上班时间不变,仍为8︰00~11︰30,下午上班时间调整为13︰00~16︰30。
  特此通知

吉林电大校长办公室
200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