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
为切实规范我校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市政府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积极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火灾防控能力,积极构建全员参与消防工作的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以建设“吉林省平安校园”为目标,通过“四个能力”建设活动,培养一批消防管理的“明白人”,推动我校建立三支队伍(第一支是防火检查巡查队伍,由受过专门消防培训的人员组成;第二支是灭火第一战斗力量队伍,由失火现场各岗位人员1分钟内组成;第三支是灭火第二战斗力量队伍,由消防管理人员及专兼职消防人员3分钟内组成),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完善消防标准化管理,落实消防工作职责,健全消防档案、台帐,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力争今年完成我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建设任务。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
要成立创建工作组织机构,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召开会议具体部署“四个能力”创建达标工作。同时,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吉林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通用指南(试行)》(附件1)、《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试行)》(附件2)等“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力争人员培训率达到80%以上。
(二)全面落实阶段(10月—12月中旬)
要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开展三个系列活动:
一是开展系列培训活动。通过有关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员工掌握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组建教职工及学生消防志愿者服务队,切实履行消防宣传、隐患排查及安全救助等职能。
二是开展系列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通过开展每日防火检查、定时防火巡查、每月领导带队普查、部门周检查等活动,切实将发现的问题见底,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合理的整治措施,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三是开展系列应急疏散演练活动。进一步完善本单位消防灭火应急预案;根据应急疏散演练方案,组织师生员工进行演练,使其具备扑灭初起火灾的能力、逃生自救的能力、组织疏散的能力。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下旬)
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建设检查验收组,对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并在全校进行通报。同时学校将对照标准,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我评定工作,接受省、市消防部门的达标验收。
四、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四个能力”在火灾防控中的作用,切实增强做好“四个能力”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注意统筹兼顾,把“四个能力”建设与建设“吉林省平安校园”等工作有机结合,确保成效。
2.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对照标准,深入开展隐患自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
3.注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依法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4.各部门将教职工及学生消防志愿者服务队人员组成及完善后的消防灭火应急预案报至保卫科。
附件:
一、 吉林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通用指南(试行)
二、 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