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为: 首页 > 正文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关于组建全省电大教学督导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31    浏览次数: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关于组建全省电大教学督导团的通知
吉电大校发(2011)8号



各市(州)电大分校、各县电大(县级分校)广播电视大学,省校各有关部门:
  今年是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刚要》,推进开放大学建设起步之年。根据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为适应广播电视大学发展需要,积极为建立吉林开放大学创造条件,实现学校“扩大开放,保证质量,强化特色,打造品牌”的基本思路,走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品牌强校之路,学校决定:在科学发展观思想指导下,进一步强化管理,完善制度,加大监管力度,成立全省电大教学督导团。
  一、目的
  发挥全省电大督导人员群体优势,凝聚力量;调动基层电大积极性,加大监管力度;促进国家、学校有关政策更好落实,保证学校教学质量;为学校可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为建立开放大学锻炼队伍。
  二、任务
  1、督促、检查全省各级电大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的情况;
  2、督促、检查全省各级电大执行中央电大和省电大办学与教学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3、对全省各级电大各类教育的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4、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学校领导反馈全省电大办学或教学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并提出相应建议。
  三、要求
  1、地市级分校应设有一名专职人员、县级电大(分校)有一名兼职人员做督导工作。
  2、督导人员,要懂教学,懂管理。一般应从具有副高职以上、从事教学工作十年以上、年龄35岁以上人员中选取。
  3、督导人员,要讲政治,讲原则,守纪律,综合素质好。
  4、要热爱督导工作。
  希望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省电大督导办做好落实工作。并将有关人员自然情况于4月末填表报省电大督导办。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6815号,电话0431——85379260、85379261
  邮编:130022
  网址:yuzh@jlrtvu.jl.cn

  附件:吉林电大督导人员情况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