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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电大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12-25    浏览次数:


关于评选电大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2007年12月25日

各市(州)分校、各县(市)工作站:
  为适应电大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激发全省电大系统和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更多的教职工积极参与电大的改革和建设,省校决定,拟在全省电大系统内奖励在教学、招生、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与先进工作者参评范围
  1、先进集体参评范围为全省电大各分校和各县(市)工作站。
  2、先进工作者参评范围主要是教学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在全国或全省各类比赛中获奖者优先。
  二、 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
  (一)办学思想端正。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办学态度端正,积极服务学生,管理规范,工作负责,考风严谨,专业设置能体现为当地经济服务。
  (二)领导班子团结。廉洁正派,有较强的凝聚力。
  (三)师资队伍较强。能较好地完成所开课程教学任务。
  (四)完成招生任务好,事业发展幅度较大,大局意识强,对系统建设贡献较大。
  (五)硬件建设能适应办学要求。按照办学规模和开展“开放教育”教学情况,基本的教学设施设备能够满足教学的要求。
  2、先进工作者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
  (二)忠诚人民教育事业,为人师表,积极服务学生。
  (三)认真履行职责,管理规范,工作负责。
  (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在学校教学和教学管理方面有突出成绩。
  三、评选指标
  (一)先进集体约占全省电大分校和工作站总数各三分之一左右。
  (二)先进工作者:每个分校评选2人,县(市)工作站评选1人,当选先进集体的单位增加1人。(各单位上报名单时请给推荐人选排序)。
  四、评选办法
  各市(州)分校和试点单位可将推荐材料直接报送省校人事处,分校所属各县(市)工作站的材料经分校签署意见后报省校人事处;先进工作者需填写附带的推荐表并上报(表格填不下时可另附材料)。材料(电子文稿)上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1月10日,正式材料加盖公章后随后上报。
  经省校组成专门的小组进行评议后进行表彰,并颁发奖励证书和奖品。
  联系人:吉林广播电视大学人事处  陈老师 尹老师
  电话;0431——85379226
  传真:0431——85384123
  邮箱:chenpf@jlrtvu.jl.cn

  附件:吉林电大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
2007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