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抓好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厅吉教安字【2014】6号《关于转发全省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 2014年春季行动检查验收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消防安全情况,避免火灾的发生,特做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安全防火意识。春季来临,风干物燥,是火灾的多发季节。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都要高度重视安全防火工作,把防火工作当做头等大事来抓,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观念,时刻敲响防火的警钟。
二、学校各部门要严格进行安全防火自查。各部门自查工作要不留死角。杜绝使用采暖及其它大功率电器(如电暖气、电炉子、电饭锅、电褥子等),一经发现做没收处理并全校通报。要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学校将组织校内安全防火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
三、学校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各项防火规章制度。每天下班前各部门要检查电器使用情况,关闭好门窗、各种用电器设备及照明设施,重点防火部门、部位下班前要派专人检查用电用火情况。严禁乱扔烟头,避免明火及一切火灾诱因的产生。各部门消防负责人要切实做好检查工作,存在隐患问题及时上报。
四、重点工种人员及施工部门要按操作规程工作,杜绝违章作业。重点工种人员要加强业务和防火知识学习,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施工部门作业前,须经后勤保卫处批准;作业后,要检查现场,杜绝火险隐患。
五、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要了解本单位、本岗位防火措施,要掌握有关消防设施性能,能够正确使用灭火器,扑救初起火灾,学习自救逃生知识,牢记“119”报警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