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电大系统评选表彰的通知
2009年08月28日
各市、州电大(分校)、各县(市)工作站:
近年来,全省电大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校战略,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电大教育,积极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庆祝建国60周年,建校30周年,在全省电大系统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电大教职工献身电大事业,吸引优秀人才投身电大事业,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和管理干部队伍,促进电大事业的健康发展,省校决定开展全省电大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和优秀远程技术人员表彰奖励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拟表彰奖励全省电大系统先进集体 13 个、全省电大系统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教师共60名、优秀远程教育技术人员8名。省校将依据评审条件并结合上报人员情况酌情进行调整。
二、评选范围
“全省电大系统先进集体”的参评范围为全省电大各分校和各县级工作站。
“全省电大系统优秀教师”的参评范围为全省电大各分校和各县级工作站专任教师。
“全省电大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参评范围为全省电大各分校(工作站)校长(站长)、行政部门干部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
“全省电大系统优秀远程技术人员”的参评范围为全省电大各分校(工作站)从事网络管理、教学平台管理、电教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指标分配
(一)先进集体指标总数约占全省地区电大分校和县级工作站总数的各三分之一左右,即地区分校的先进集体指标为3个,县级工作站的先进集体指标为10个。县级工作站级的先进集体推荐上报时,各地区分校负责推荐。并按照所辖县级工作站总数的三分之一进行控制,同时排序。地区分校级的先进集体,各地区分校可按评选条件进行自荐,并填写推荐表。
(二)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教师:每个地区分校推荐2人,县级工作站推荐1人,被评选为先进集体的单位可增加1人。各单位推荐人选时,自行确定是先进工作者或是优秀教师,但总数不可超出规定指标。(各单位上报名单时请给推荐人选排序)。
(三)全省系统优秀远程技术人员:每个地区分校推荐1人(含县站)。
四、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积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勤政廉政,依法治校,规范管理,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享有良好社会声誉,管理规范,工作负责,考风严谨,专业设置能体现为当地经济服务。在各项督导检查和评估中成绩突出,能够在本地区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2、领导班子团结。廉洁正派,有较强的凝聚力。
3.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积极适应市场需求,勇于开拓进取,努力推进试点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完成招生任务好,事业发展幅度较大,大局意识强,对系统建设贡献较大。
4.师资队伍较强。能较好地完成所开课程教学任务。
5.硬件建设能适应办学要求。按照办学规模和开展“开放教育”教学情况,基本的教学设施设备能够满足教学的要求。
(二)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勇于奉献,师德高尚,努力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五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者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
(三)优秀远程教育技术人员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网络管理及应用方面具有独创性和示范性。
2.所在教学点卫星接收系统和电大在线远程教学平台运行良好,网络设备7×24小时开机,保证“任何时间”能够访问。
3.及时接收、存储各类教学资源并导入教学平台,确保网上教学资源配置完整。及时将教务库和新生数据导入教学平台,在新生数据库形成之前为新生提供临时用户服务。
4.对工作站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引导和督促所辖工作站有效的利用网络资源,为远程教育服务。
5.积极配合省校完成每次的视频会议调试,保障视频会议的顺利进行。
五、评选方法
评选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地区分校所属各县级工作站的材料统一上报至各地区分校,各地区分校整理并签署意见后,报送省校人事处。
六、奖励形式
全省电大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和优秀远程技术人员由省校进行表彰,对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对全省电大系统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教师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七、工作要求
(一)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事迹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二)坚持面向基层和教学第一线。尤其要向长期在条件艰苦的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从教的教师倾斜。
(三)坚持统筹兼顾,突出代表性。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统筹考虑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分校和工作站。努力做到各级各类分校和工作站均有代表。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选推荐人选时,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公正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五)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
(六)准确填报评选材料。推荐的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和优秀远程技术人员分别填写相应的推荐表。同时,各地区分校要将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单位一览表》、《全省系统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中排序上报。
(七)按时报送材料。今年评选表彰工作的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地、各单位务必于2009年 9月 1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省校人事处(电子稿,书面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佩峰 联系电话:0431—85379226,13944153090
通讯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6815号 邮编:130051
电子邮箱:chenpf@jlrtvu.jl.cn
附件:
1.全省电大系统先进教师、先进工作者、优秀远程技术人员推荐表。
2. 全省电大系统先进集体推荐表。
3.全省系统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4.全省电大系统先进集体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