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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国家开放大学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7  浏览次数:

吉林开放大学文件

吉开大校发[2023]32号


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国家开放大学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开放大学、县站、校内相关部门:

现就2023年春季学期考点申报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按照《吉林开放大学考点设置管理办法》(吉开大校发[2022]80号)要求,学习中心设立临时考点、变更考点信息均须按照考点申报流程,填写《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申报表》(以下简称考点申报表,见附件1),并加盖学习中心公章。学习中心对考点的保密室、考场环境、机房环境拍照或录制视频,连同考点申报表一并于4月12日前上报至省校考务科。

若学习中心申请正式考点,须按“学习中心-考点一体化”申请流程进行。

二、工作要求

1.新增考点必须遵守国家开放大学考点设置和管理相关规定,符合考点设置原则和设置条件。

2.分校、学习中心须认真填写相关信息,保证考点申报信息准确。

3.变更考点状态(由暂停组考、撤销等状态恢复为正常使用)、考点所属学习中心或所属单位整体组织结构的,以及因考点整体搬迁导致地址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填写考点申报表,按新增正式考点的程序进行申报。

4.考点未搬迁,但因行政区域划分调整等原因导致街道、门牌号等地址信息发生变化的,或变更其他考点信息,如主考信息、考点联系人信息、考场数等,学习中心在“一平台”提交线上申请并在“申报理由”栏详细说明变更原因,不需要填写考点申报表。

5.“学习中心与考点一体化设置”中已新增的考点,本次不用重复申报,但须将考点信息填写在考点申报汇总表中,并将申报类别标注为“学考一体化”。

三、其他说明

1.如因市政临时征用、拆迁、疫情或遇特殊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点无法组织考试的,须立即与省校联系,商定处理方案。

2.考点如因突发事件出现停止考试或合并考点进行考试等情况,须于开考前24小时内将说明材料电子版(签字盖章扫描PDF版)上报至省校考务科。

3.考务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莉

联系电话:0431-85379233

电子邮箱:214451215@qq.com

吉林开放大学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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